1.在招聘过程中,接受社会及有关方面的监督,凡有弄虚作假、作弊或协助他人作弊,以及其他违法违纪违规行为的,不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即取消相应资格,责任由相关人员承担,并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
2.如遇突发情况,因个人原因未参加招聘各程序的,视为自动放弃。
3.未尽事宜,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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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水市第一人民医院
2024年 10 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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