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在拟聘用人员正式公示前,因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合格、自愿弃权、弄虚作假被取消应聘资格及其他原因出现的岗位空缺,按面试合格人员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等额递补;公示后出现的岗位空缺,不再进行递补。
(五)其他未尽事宜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公告咨询电话:
盘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办公室电话:0427-3552176 手机:18342737316
附件:《2024年盘山县公开招聘医疗卫生系统工作人员计划信息表》.xlsx
盘山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
2024年10月9日
文章来源:https://rsj.panjin.gov.cn/2024_10/09_11/content-49133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