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激发全区村(社区)“两委”干部干事创业热情,根据中央、省、市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有关规定,以及 省、市关于“乡编村用”工作要求,现就2024年花山区“乡编村用”面向在村(社区)工作的大学毕业生招聘事业编制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2024年花山区“乡编村用”面向在村(社区)工作的大学毕业生招聘事业编制人员1名,详见《2024年花山区“乡编村用”面向在村(社区)工作的大学毕业生招聘乡镇(街道)事业编制人员岗位计划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招聘对象为在花山区村(社区)工作的大学毕业生,须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 具有良好的品行;
4. 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 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
6. 目前担任花山区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
7. 连续在村(社区)工作满5年且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9年7月1日(含)以后出生),连续在村(社区)工作满10年的,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84年7月1日(含)以后出生)。
以上涉及任职年限要求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7月1日。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聘用):
1.不符合岗位基本条件的人员;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3.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4.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5.参与串联聚集、缠访闹访,以非法手段煽动和组织群众集体上访、干扰社会稳定或造成群体性事件的人员;
6.有严重危害集体利益和群众合法权益行为的,当前被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在疫情防控、防汛救灾等任务中拒不执行相关规定造成不良影响的人员;
7.不担当不作为,长期不履职,近3年有考核不称职或被评为不合格党员的人员;
8.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以上不得报考(聘用)情形中,涉及期限(年限)等要求的计算截止时间为办理聘用手续前。
三、招聘程序
招聘考试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招聘程序按照发布公告、现场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与申报加分、面试、成绩合成、体检与考察、公示与聘用等。
(一)现场报名与资格审查
1.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间:2024年10月17日—18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逾期不再补报。
2. 报名地点:花山区人社局五楼会议室。
3. 报名材料:(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两面复印件);(2)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3)《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4)在村(社区)任职证明材料和(村)社区工作证明(由所在乡镇(街道)党(工)委验证并加盖公章),社区工作期间的社保缴费记录;(5)近期1寸正面免冠同底照片3张,近期免冠正面电子证件照(jpg格式,尺寸为295×413像素,大小20-100kb);(6)自行下载打印填写的《2024年花山区“乡编村用”面向在村(社区)工作的大学毕业生招聘乡镇(街道)事业编制人员报名及资格审查表》(附件2),并作出书面诚信承诺。
4. 资格审查:《2024年花山区“乡编村用”面向在村(社区)工作的大学毕业生招聘乡镇(街道)事业编制人员报名及资格审查表》须由报考人员所在乡镇(街道)党(工)委审查并填写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于报名期间由报考人员报区委组织部、区委社会工作部、区人社局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凡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与报考条件和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