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其他说明
1.工作地点:赣州市赣县区。
2.经考核合格并录用者与赣州市赣县区金泽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聘期两年),派遣到用工单位工作;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3.工资福利待遇:详见附件1:赣州市自然资源局赣县分局招聘岗位信息表,加入用工单位工会后享受用工单位工会福利。
4.聘用期间,日常考核按用工单位考核管理制度执行。
5.应聘过程中产生的交通费、食宿费等费用应聘人员自理。
6.未收到相应通知者,即为未通过或未入围,我公司不另行通知。
十、其他未尽事宜由赣州市赣县区金泽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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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市自然资源局赣县分局
2024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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