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金寨县编委研究,县直部分事业单位面向全县选调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计划
本次县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30名。详见《金寨县2024年县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计划表》(附件1)。
二、选调范围
全县范围内县级以下(不含县级)全额拨款在编在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含教育、卫生系统)。
三、选调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勤奋敬业,工作能力较强,实绩突出。
2.历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试用期考核除外)。
3.具有3年及以上本县乡镇事业单位岗位工作经历(含试用期、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期,计算时间截至2024年12月)。
4.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1983年10月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此类推)。
5.具有国民教育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7.符合公开选调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报考人员不得报考选调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2.尚在新聘用事业单位人员试用期或任职试用期的。
3.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4.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构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重要公务尚未处理完毕,且须由本人继续处理的。
6.其他不适宜参加选调的人员。
四、选调程序
本次公开选调工作按照发布公告、报名和资格审查、考试、体检和考察、公示和办理试用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拟于2024年10月9日在金寨先锋网发布公开选调公告及职位表。
(二)报名
报名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1.时间:2024年10月15日至10月16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2.地点:县人社局办公楼一楼。
3.要求:本次公开选调报名采取个人自愿并经组织推荐的方式。
(1)报考人员须填写《金寨县2024年县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选调报名表》(附件2)。
(2)报考人员须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近期一寸免冠照片4张。
(3)报名表须经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审核并加盖公章,事业单位副科级及以上领导干部需经县委组织部同意并加盖公章。
(4)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须使用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报名和参加考试。
本次选调考试不收取报名费。
(三)资格审查
由县人社局会同纪检监察、选调单位共同开展。主要按选调条件和职位要求,根据报名人员提供的材料及信息对报名资格进行审核,并及时告知审查结果。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所提供的材料及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规范。凡有弄虚作假获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考试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一定处分,报考人员通过资格审查后不得无故放弃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相关资格,否则记入个人诚信档案,3年内不得参加县直机关单位选调。
报考岗位与报考人数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达不到这一比例的,经县公开选调工作领导组研究同意后可降低开考比例为1:2.达不到1:2的将取消或核减该岗位选调计划。因选调岗位取消的报考人员,可于10月18日8:00-12:00改报其他符合条件岗位(重新填写报名表)。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1.笔试
笔试考试由县人社局会同相关部门组织进行,主要测试应试者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满分为100分。
笔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报考人员须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笔试成绩将在“金寨县人民政府网”、“金寨先锋网”另行公布。
2.面试
(1)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法,满分为100分。主要考查应试人员的逻辑思维与综合分析能力、计划与组织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及岗位适应能力等。
(2)面试入围人选在同一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参加面试入围人员笔试成绩不低于60分。进入面试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面试人选。面试人选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笔试入围人数确定。面试时间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