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资格复审时间、地点以人事考试网上服务平台(https://www.exapt.cn/)网站公告为准。
(四)面试
1、考生携带面试通知书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参加面试。因故不能按时参加面试的人员,取消 其资格,所空名额不再递补。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考察考生的应变、分析判断、语言表达、逻辑思维和解决实际 问题的能力,成绩满分为 100 分(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 2 位),面试成绩现场公布。本次面试设定最低 合格分数线 60 分,未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3、如报考岗位实际参加面试人员少于或等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当天本考场 实际参加面试考生的面试成绩平均分。
4、面试时间、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
(五)确定初选人员
1、考生最终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按 5:5 比例合成为考试总成绩(即最终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 占 50%,考试总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2、根据考生的考试总成绩,按所报考岗位招聘计划数 1:1 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初选人员。 若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照最终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若最终笔试成绩再相同,则按笔试科目一成绩 进行筛选。若所有成绩全部相同,一并进入体检、考察阶段,最终取舍结果由招聘单位依据获得的资格 证书及职称、个人工作经验等信息进行比选及考察结果综合确定取舍。(下同)。
3、初选人员名单在人事考试网上服务平台(https://www.exapt.cn/)网站公布。
(六)体检与考察
1、初选人员在拟聘用前,须进行体检和考察。
2、体检工作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 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 (人社部发〔2016〕
140 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 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 号)等相关规定执行。
体检统一组织在三甲医院进行。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 ”或“不合格 ”的结论性意见。 考生对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 3 日内,提交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 1 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考生因自身原因,导致考生本人自体检之日起的 30 日内无法完成规定的全部体检项目,体检医院 无法出具最终体检结论的,视为主动放弃体检资格。
3、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考察工作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标准,根据拟招聘岗位要求, 采取多种形式,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行、遵纪守法、工作经历等。考察结果合格者方可 进入下一环节。
4、若初选人员自动放弃或在体检、考察等过程中不合格的,则按所报考岗位招聘计划数 1 ∶ 1 的比 例,在同岗位考试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有效递补(若考试总成绩相同,按照前款 确定初选人员方式处理)。
(七)公示和聘用
1 、 体 检 和 考 察 均 合 格 的 人 员 确 认 为 拟 聘 用 人 员 , 并 在 人 事 考 试 网 上 服 务 平 台 (https://www.exapt.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 3 天。
2、公示期间及期满后,对拟聘用人员被举报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聘用资格,所空名额在同岗位考 生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有效递补(若考试总成绩相同,按照前款确定初选人员方式处 理)。
3、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与合肥东方英才人才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公司为聘用人员 发放工资并依法办理社会保险和公积金,并委派到合肥市司法局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