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出现的岗位空额,从报考同一岗位且面试成绩在合格线上考生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递补。
(六)公示及聘用
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经研究确定拟聘人员后,在黑龙江教师发展学院门户网站、黑龙江教师发展学院微信公众号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办理相关聘用、落编手续,按规定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应待遇。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12个月,岗位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含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注意事项
(一)本次招聘过程信息通过黑龙江教师发展学院门户网站、黑龙江教师发展学院微信公众号发布。报考人员应及时关注网站发布的公告和有关信息,了解招聘进程,保持电话畅通。因个人未及时查看等原因造成错过考试任何环节,考生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二)凡在规定时间内未按照有关通知要求参加报名、现场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报到等,均视为自动放弃报考或聘用资格。
(三)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资格条件的,均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
(四)违纪违规行为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及有关规定处理。
本公告由黑龙江教师发展学院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黑龙江教师发展学院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政策咨询电话:0451-82456998、0451-82456015
监督举报电话:0451-82456968
附件:1.黑龙江教师发展学院2024年度“黑龙江人才周”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
2.黑龙江教师发展学院2024年度“黑龙江人才周”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黑龙江教师发展学院
2024年10月10日
文章来源:http://gkzp.renshenet.org.cn/zp/detail?id=23F34E1FA76792BCE0630A0012AC4739&selected=zpx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