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实工作力量、优化人才队伍,按照2024年度“黑龙江人才周”校园引才活动安排,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4〕57号)、《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黑人社发〔2014〕63号)等规定,经研究决定,现将公开招聘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学院简介
黑龙江教师发展学院(原黑龙江省教育学院)始建于1959年,隶属于黑龙江省教育厅,公益二类,按正厅级事业单位管理。学院具有全省基础教育和中等职业教育教学研究、中小学教师培训、教育科研、教育评估、教育国际交流、语言文字应用研究与普通话水平测试、现代教育技术应用研究与推广、教育史志与年鉴的组织编撰以及高等学历继续教育等职能,承担黑龙江省教育评估院、黑龙江省教育国际交流中心、黑龙江省电化教育馆、黑龙江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黑龙江省中小学教师培训指导中心、黑龙江省基础教育行政干部培训中心、黑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黑龙江省中小学德育工作办公室、黑龙江省“国培计划”项目执行办公室、黑龙江省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等机构职责,是省内唯一一所服务龙江教育发展,为教育决策提供智库服务的高校。办公地点:哈尔滨市南岗区和兴路133号。详情可登录黑龙江教师发展学院官网(网址:https://www.hljjsfzxy.cn/)查询。
二、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2名,详见《黑龙江教师发展学院2024年度“黑龙江人才周”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以下简称《计划表》,见附件1)。
三、招聘条件
报考人员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2025年毕业硕士研究生年龄为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含30周岁,1993年10月10日至2006年10月10日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含40周岁,1983年10月10日至2006年10月10日出生);
(五)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或技能条件;
(六)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七)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注意:1. 学历学位须为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港澳地区、国外院校毕业的人员须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有关学历、学位和资格证书应于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否则将取消聘用资格。
2. 专业以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学科专业目录为准。其中,报考人员毕业证所载专业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名称一致,只有连接词不同,如“与”“及其”“与其”“和”“及”等或多“专业”、少“专业”两个字(类似词语:“方向”“管理”“工程”“艺术”“技术”“硕士”)等,多“学”、少“学”等类似情况,可以报名;报考人员毕业证所载专业在招聘岗位要求专业中表述为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如考生专业名称为“绘画(中国画)”,招聘岗位专业要求为“绘画”“中国画”等类似情况,可以报名。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一)在读的非2025年毕业硕士研究生;
(二)现役军人;
(三)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四)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五)以往在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舞弊行为被记入诚信档案且在记录期的人员;
(六)报考岗位聘用后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第六条所列情形的人员;
(七)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人员。
四、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采取发布公告、网上报名、资格审查、现场资格确认、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的流程进行。
(一)发布公告
招聘公告在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网址:http://gkzp.renshenet.org.cn/)、黑龙江教师发展学院门户网站(网址:https://www.hljjsfzxy.cn/)、黑龙江教师发展学院微信公众号发布。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