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笔试结束后,按照《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60%+《申论》成绩×40%合成笔试成绩;自治区党委组织部研究确定最低合格分数线并发布成绩。从笔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上的考生中,按照拟选调总人数 1:3 的比例以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面试范围的人选。考生可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进入面试范围。
(六)面试
面试工作由自治区党委组织部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进入面试的考生需持在报名网站下载打印的《面试通知书》、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按指定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计算考生总成绩,考生可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进入考察范围。
(七)考察和资格复审
根据考生总成绩和拟选调职位总数等额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进入考察范围最后一名总成绩出现并列的,按照笔试成绩高低排序,笔试成绩也并列的,按照《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高低排序。考察和资格复审工作同时进行,由自治区党委组织部统一组织,各盟市委组织部具体组织实施。对考察和资格复审中发现有条件不符、弄虚作假、隐瞒信息等影响选调情形的取消选调资格,记入考生诚信档案,空缺职位不再递补。
(八)体检
体检由自治区党委组织部统一安排,各盟市委组织部具体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和纪律要求等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要求执行。体检不合格、违反纪律要求的取消选调资格,空缺职位不再递补。
(九)公示和分配根据考试总成绩、考察和资格复审、体检等情况,由自治区党委组织部研究确定拟选调人员名单,并在内蒙古人事考试网公示,公示时间为 5 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者分配到苏木乡镇(街道)工作。
(十)培训和录用
岗前培训由自治区党委组织部统一组织实施。培训结束后,自治区党委组织部统一为选调生办理公务员录用审批手续。
四、有关政策
(一)对考生的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
现有弄虚作假等影响选调情形的,一律取消选调资格,并记入个人诚信档案。
(二)选调生主要分配在苏木乡镇(街道)公务员职位,录
用后试用期 1 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按规定办理公务员转正定级手续;不合格的,取消选调资格。试用期满后到嘎查村任职 2 年,任职期间履行大学生村官有关职责,按照大学生村官管理,其间不得借调或交流至上级机关。
(三)选调生在基层锻炼年限不少于 3 年。其间不得参加公务员考录、遴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不得通过借调、交流等方式离开所分配的基层工作单位到上级机关工作。
(四)上级机关补充工作人员,拿出一定比例优先从基层锻炼期满选调生中遴选。对特别优秀、具备条件的选调生,根据工作需要择优选拔进旗县(市、区)、苏木乡镇(街道)党政领导班子或交流到上级机关和重要职位。
(五)本次选调笔试、面试均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六)本公告由内蒙古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内蒙古自治区党委组织部:15354862635 、15354862530、13384872878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内蒙古自治区人事考试院:0471—6600198、6601168。
咨询时间:2024 年 1 月 25 日至笔试前,上午 9:00—12:00,下午 14:30—17:30(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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