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网上打印准考证。缴费成功的报名人员,于2024年10月30日10时至2024年11月3日11时登录沈阳市考试院网站自行打印准考证、报名登记表(A4纸,一式两份,黑白、彩色均可),并妥善保管,以备笔试、现场资格审查、面试环节使用。
7.岗位调剂与削减。招录岗位有效报名人数与招录计划达不到2:1时,将取消或削减该岗位招录计划,相关信息在沈阳市铁西区人民政府官方网站(https://www.tiexi.gov.cn)公布并通知考生本人。报考已取消岗位的考生,可以在2024年10月18日15时至17时内登录沈阳市考试院网站报考其他未被取消的岗位。未按规定时间改报的,视为放弃报考。
8.符合加分条件考生于2024年10月21日9时至11月1日17时,到铁西区市民服务中心院内东北侧二层小楼双拥领导小组办公室一楼会议室(沈阳市铁西区北二中路41-1号院内)现场提交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笔试加分项相关规定:在笔试成绩中,已取得国家社会工作师初级职称的考生加2分,已取得国家社会工作师中级职称的考生加5分,已取得国家社会工作师高级职称的考生加10分;户籍地与报考街道一致的考生加5分;服现役期间个人获得三等功的考生加5分,二等功的考生加10分,一等功的考生加20分(立功材料以档案托管部门提供的立功受奖证明材料复印件为准,复印件加盖档案托管部门公章)。以上加分项目同类别加分仅取该类最高分值,不同类别间可累计加分。
(二)笔试
1.笔试时间:2024年11月3日(星期日),上午09:00—11:00。
2.笔试答题时间为120分钟,满分100分,成绩保留两位小数。
3.本次考试无复习范围及指定考试材料,主要考查考生从事社区工作必备的基础知识、行政能力和综合能力、沈阳市情等。
4.考生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携带笔试准考证、本人身份证参加考试。笔试成绩将在沈阳市铁西区人民政府官方网站公布。
(三)现场资格审查
笔试成绩公布后,按照招录计划数与面试人数1:2的比例,依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明确面试人选,由招录机关对面试人选进行现场资格审查。最后一名进入面试人选范围的笔试成绩并列者,同时作为面试人选。未达到规定面试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及相关事宜在沈阳市铁西区人民政府官方网站发布。
现场资格审查,主要审查面试人员报考所涉及的相关证明材料。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招录机关有权取消报考者参加面试的资格,未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审查者,视为自愿放弃,并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最终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在沈阳市铁西区人民政府官方网站发布,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
资格审查贯穿招录工作全过程,在招录各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取消其报名资格和录用资格。如出现瞒报或不属实之情况,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负。
(四)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突出社区工作者职业特点和工作要求,满分为100分,60分为及格线,低于60分的不予录取。面试时间及相关事宜在沈阳市铁西区人民政府官方网站发布。
面试后出现的职位空缺,不再进行递补。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保留三位小数。考生总成绩在沈阳市铁西区人民政府官方网站发布。
(五)体能测试
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岗位计划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能测试人员。总成绩并列者,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如面试成绩并列,采取面试加试的方式确定参加体能测试人员,面试加试时间及相关事宜在沈阳市铁西区人民政府官方网站另行发布。
体能测试标准为:
组别 | 30M*2蛇形跑 | 仰卧起坐(2分钟内) |
男子组 | 22″8 | 32 |
女子组 | 25″6 | 24 |
体测人员名单、具体时间和地点在沈阳市铁西区人民政府官方网站发布。
(六)体检
体检工作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切实做好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0〕22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考生体检费自理。体检人员名单、具体时间和地点在沈阳市铁西区人民政府官方网站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