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列为考察人选。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考察政审对象。考察工作重点考察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政审要重点了解考生的政治信仰、政治立场、政治意识和政治表现,本人的政治历史及其直系亲属和主要社会关系的情况,在重大历史事件中的主要表现等。考察政审不合格者,由主管部门及相关单位提出取消聘用资格的意见,报领导小组审核。
考察或相关职能部门反馈发现考生存在不符合报考条件情形的,将向考生反馈并取消聘用资格,出现的空缺名额按照综合成绩依次递补并履行体检考察等聘用程序。
(八)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和体检、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选。拟聘用人员名单由区委社会工作部公示。对公示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拟聘资格,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原则同上。
(九)聘用
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相关手续,见习期一年,见习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薪酬标准和执行办法
社区工作者任职期间须全职在社区工作,党组织关系转至所在社区党组织,享受以下政策:
(一)社区工作者实行聘用制,依法与街道签订劳动合同,办理相关手续,由街道进行管理。
(二)社区工作者薪酬待遇由基本薪酬和绩效薪酬构成,根据《实施<河北省社区工作者管理办法>工作方案》(冀组字[2021]17号)文件确定的标准和办法执行,按照企业职工身份标准在桃城区核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六、注意事项
考生应坚持诚信原则,对在招聘考试中弄虚作假、冒名顶替的考生,经查实后,取消本次考试成绩和聘用资格。资格审查贯穿招聘活动全过程,在任意环节发现考生提供虚假信息或不符合岗位要求情形的,均取消其招聘资格。
咨询电话
0318—2896109
0318—2896100
桃城区2024年度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工作领导小组
2024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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