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全市消防救援队伍建设,充实消防救援力量,提高防灾减灾救灾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相关规定,现决定面向社会招聘第二批政府专职消防员,具体公告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公正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录取的原则,按照岗位设置所需条件要求,招聘德才兼备优秀人才。
二、招聘岗位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本次共招录政府专职消防队员70名(其中灭火救援岗位59名,驾驶员岗位11名)。(具体见附件1)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行为。
2、热爱消防救援事业,具备良好的道德情操和吃苦耐劳精神,志愿从事消防救援、接警调度及勤务保障等工作,有较强纪律观念,服从组织分配。
3、身体条件符合《消防员职业健康标准》,心理健康,无不良嗜好。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招聘条件与范围
1、限男性,具有高中(包括具有与高中同等学历的技校、中专、高职学历)及以上文化程度。
2、年龄18-28周岁(1996年10月31日至2006年10月31日之间出生)。
3、驾驶员岗位:具有B2及以上驾驶执照,2年以上驾驶经验,主要从事执勤消防车辆操作、驾驶,车辆和随车灭火救援装备的日常维护保养工作。
4、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遗传性疾病等。身高168厘米以上(含),双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6、矫正视力不低于4.8,BMI指数在18.5~23.9范围内。体格检查具体要求参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
5、退役士兵、具有田径类等体育特长的、有灭火救援相关工作经历的,持有A2以上驾驶执照或特种车辆驾驶执照的,优先录用,年龄可放宽至30周岁。
(四)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具备报考资格
1、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养、收容教育的;
3、具有吸毒史的;
4、曾被强制隔离戒毒的;
5、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6、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7、因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
8、曾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9、不符合本次招聘要求的;
10、其他不适合从事政府专职消防员工作的情形。
三、实施步骤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
2024年10月8日8:00至2024年10月18日18:00。
2、报名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应聘人员将报名表(附件2)打印后用黑色钢笔或签字笔填写完毕后,携带本人户口本、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及相关资质证书等复印件到所在县区消防救援大队招录点报名。提交资料要求如下:
(1)本人近期1寸免冠正面证件照(白底);
(2)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正反面);
(3)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复印在同一张纸上);
(4)学历证书(国内学历须上传从学信网下载的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国(境)外学历须上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电子版);
(5)职业资质证书及其他相关资料原件的电子版。
注:每人限报一个岗位,不得重复报名。
3、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由政府专职消防员招录工作办公室(商洛市消防救援支队政府专职消防队伍管理办公室)组织实施。报名成功后需进行现场资格审查,本人需携带报名表原件、户口本、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相关职业资格证书、个人及家庭成员无犯罪记录证明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各县区招录工作点(各县区消防救援大队)开展现场资格审查,退役士兵需携带以上材料及退役证原件和复印件。现场资格审查报名时一并进行。
(二)体能测试、面试、心理测试
由政府专职消防员招录工作办公室组织,各大队配合实施。
1、体能测试:
男子体能测试考核项目:1000米跑、立定跳远、2分钟俯卧撑、100米跑。体能测试参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入职体能项目标准执行,测试成绩任意一项“不合格”的予以淘汰。应聘政府专职消防队员的体能测试成绩按照60%比例计入总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