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总成绩计算和运用
考生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其中特巡警大队特警队员岗位考生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体能考核成绩*20%+面试成绩40%),以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录取。本次招聘设置候录库,候录人员范围为完成笔试、体能测试、面试合格的人员。各岗位入围体检、政审的报考人员不合格、签订合同前弃权或聘用后辞职的,以及岑溪市公安局2024年内其他岗位有辅警减员,出现员额空缺时,在所需岗位人员与候录库人员招聘条件相同的情况下,可从候录库人员中按岗位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或补充(总成绩相同时,以面试成绩高的确定人选)。候录库有效期至2024年12月31日。
六、考察政审和体检
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笔试+面试、特警岗位考生成绩为笔试+体能+面试)从高分到低分排列,按照招聘岗位人数1:1比例确定进入考察政审和体检人选。
(一)考察政审
由岑溪市公安局对考生开展政治考察工作。
(二)体检
政治考察合格后考生进入体检环节。体检参考公务员体检标准,依据《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规定执行。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提出复检申请,经招聘单位批准后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承担。
考察政审、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缺额从面试成绩合格的候录库人选中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底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七、公示及聘用
考生经过笔试、体能测试、面试、考察政审及体检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名单通过“岑溪公安”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结束后,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如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的,经调查属实的,不予聘用。
八、薪酬待遇
(一)身份待遇
1.本次招聘的辅警不具有人民警察和公务员身份,不行使人民警察职权,不办理编制手续。
2.聘用后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间接受岗前培训。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聘用条件的,用人单位予以解除劳动合同。
3.聘用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到用人单位报到,未按规定或无故拒不报到的,取消本次聘用资格;聘用人员在岗期间违法违纪、考核不合格或有其他符合解除或终止合同条件的,解除聘用合同。合同期满后,用人单位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综合考虑工作需要和个人现实表现,研究决定是否续聘。
(二)工资福利待遇
1.辅警月工资待遇约为2950元/月(含单位及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特巡警大队特警队员月工资待遇约为4550元/月(含单位及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费);交通管理大队辅警试用期间满勤月工资待遇约为3100元(含单位及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费)试用期满后,根据薪酬规定进行调整。看护辅警执行看护任务期间执勤补助按有关规定发放。
2.享受带薪休假、年度健康体检、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等待遇。
3.工作期间统一配发辅警服装。
九、其他事项
(一)考生报名前需认真阅读本公告及相关附件。
(二)应聘人员务必保持手机畅通。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各考试环节的,视作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三)身份证是参加各考试环节必备证件,请妥善保管。
(四)请考生提前熟悉笔试、体能测试和面试地点及时间,了解交通和天气等情况,合理安排出行,务必预留足够时间,提前到达指定地点签到候考,以免延误考试。
(五)我局将通过“岑溪公安”微信公众号发布关于招聘各事项的通知,请保持密切关注。
(六)报名咨询电话:0774-8316888(岑溪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公室)。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岑溪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自觉接受群众监督,本公告由岑溪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