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等相关规定,结合实际工作需要,岑溪市公安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本次拟招聘辅警45人,其中勤务辅警12人(限男性)、看护辅警33人(男26人、女7人)。
二、招聘条件
(一)招聘对象应当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且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符合职业要求的工作能力;
5.梧州辖区居民(户籍地或居住地在梧州辖区均可);
6.招聘岗位设置要求的年龄、学历条件等截止时间为2024年10月7日;
7.报考面向退役军人招录职位的,须为从中国人民解放军依法退出现役的军官、军士和义务兵等人员或从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依法退役的警官、警士和义务兵等人员。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烈士、因公牺牲人民警察的配偶及子女、退役军人、见义勇为人员、警察类或者政法类院校毕业生等符合招聘条件的 ,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招聘:
1.被追究刑事责任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结案的。
2.因违法违纪被开除、辞退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3.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行政处罚的或因酒驾、醉驾、毒驾被处罚过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曾在本局从事辅警工作离职的。
6.其他按照国家和自治区规定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7.全日制在读的学生。
8.现役军人。
三、报名程序
本次招聘一律通过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不接受网上、电话、传真等其他方式报名,每人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一)报名时间
2024年10月8日至10月10日(每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5:30至17:30)。
(二)报名地点
岑溪市公安局办公大楼一楼大厅(地址:岑溪市岑城镇大中路35号)。
(三)报名材料
1.自行在网上下载填写《岑溪市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附件1)一份(双面打印)。报名表须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如发现弄虚作假,不如实填报个人信息的,一律取消报名资格,已经聘用的一律予以解聘。
2.本人携带《岑溪市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身份证、毕业证(大专及以上学历需提供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证明)、户口簿(户主及本人页、非梧州辖区户籍需提供居住证)、退伍证等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近期2寸蓝底免冠彩色证件照片1张,到报名地点现场报名。
(四)资格审查。
由审核小组联合审查,通过初审即为报名成功,可进入考试环节。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体能测试和面试。报名成功的考生须按照考试相关要求到指定地点参加各项考试。
(一)笔试
1.资格初审合格的考生,确定为进入笔试人选。笔试采用闭卷考试的方式进行,满分100分,60分为合格。内容包含时事政治、公安基础知识等相关知识,笔试范围见《岑溪市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笔试复习范围》附件2。
2.笔试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体能测试
1.在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1:3的比例确定进入体能测试人选。比例内末位报考人员出现笔试成绩并列情况的,同时进入体能测试;合格人数(60分及以上)达不到1:3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体能测试。
2.体能测试项目为:纵跳摸高、10米×4往返跑、女子800米/男子1000米跑。其中纵跳摸高测试的次数不超过3次,10米×4往返跑测试的次数不超过2次,女子800米/男子1000米跑测试的次数为1次。体能测试项目评分标准依据《梧州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体能测试项目及标准》(附件3)执行。
3.体能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面试
1.笔试、体能测试合格的考生,按照1∶3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选(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比例内末位报考人员出现笔试总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面试入围人选。笔试合格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入围人选。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