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东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有关规定,烟台市公安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录警务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警务辅助人员是指按照规定面向社会招录,纳入警务辅助人员用人额度,为公安机关警务活动提供辅助支持的非人民警察身份人员。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品行端正;
(三)各职位户籍、年龄条件、学历要求详见《烟台市公安局2024年招录警务辅助人员职位表》(附件1);
(四)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履行职责所需的身心素质及工作能力,自愿从事公安辅助工作,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服从组织安排;
(五)身体健康,体形端正,外观无明显疾病特征,无影响面容且难以治愈的皮肤病。勤务警务辅助人员职位单侧裸眼视力不低于4.6,文职警务辅助人员职位单侧矫正视力不低于5.0。无色觉异常,无纹身,无肢体功能障碍等;
(六)具备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七)在同等条件下可以优先录用下列人员:
1.烈士的配偶、子女,因公牺牲的军人、人民警察、警务辅助人员的配偶、子女;
2.退役军人、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救援人员;
3.见义勇为英雄或者见义勇为模范;
4.人民警察类高等学校毕业生;
5.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或者专门技能的人员;
6.符合国家和省规定优先录用情形的其他人员。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招录为警务辅助人员:
1.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暴力恐怖、民族分裂、黑社会性质等非法组织,或者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正在服刑或者正在接受调查的;
3.曾被追究刑事责任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结案的;
4.有吸毒、卖淫嫖娼、赌博违法行为的;
5.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者强制隔离戒毒的;
6.曾因违反公安机关管理规定被解除合同或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的;
7.警务辅助劳动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或辞职的;
8.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或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9.曾连续六个月以上在国(境)外留学、工作、生活,对国(境)外期间经历和政治表现难以进行考察的;
10.国家和省规定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其他情形。
本次公开招录采取个人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能测评、体检、政治考核、公示等程序,择优录用签订合同。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4年10月10日--12日(上午9:00--11:00,下午14:30--16:30);
2.报名地点:
①烟台市公安局、裕龙石化产业园分局、机场分局、交警支队招录职位(职位表1-16号职位)报名地点为:烟台人才市场人才交流中心一楼,观海路128-108号。
②栖霞市公安局招录职位(职位表17、18号职位)报名地点为:栖霞市湖滨财富广场D栋2楼会议室(栖霞市行政中心西侧),栖霞市腾飞路197号D座。
③长岛分局招录职位(职位表19号职位)报名地点为:长岛海铖保安服务有限公司,长岛文化街36号。
④莱阳市公安局招录职位(职位表20、21号职位)报名地点为:莱阳市公安局,莱阳市五龙北路68号。
3.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报名人员需携带以下材料:《烟台市公安局2024年招录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自行填写打印)。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户口簿(索引页和本人户口单页)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个人信用报告(本人凭身份证到中国人民银行查询并打印)。大专以上学历需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一份(在“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查询并打印)。近期白底彩色免冠2寸照片5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