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人才引进和流动实施办法》《呼和浩特市事业单位人才引进暂行办法》,决定引进一批高学历高素质急需紧缺人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引进计划
本次计划引进人才324名,其中青年人才318名、成熟型人才6名。具体岗位及资格条件详见《呼和浩特市2025年市直部门所属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岗位需求表》(以下简称《岗位需求表》)。
二、引进条件
(一)引进人才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政治坚定,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自觉维护民族团结进步。品行端正,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遵纪守法,未受过任何刑事处罚。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具备需求岗位规定的条件及要求,符合事业单位人员聘用标准。
4.报考青年人才岗的,大学本科毕业生年龄一般为18周岁以上、27周岁以下,即1996年9月30日(不含)至2006年9月30日(含)期间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放宽至30周岁,即1993年9月30日(不含)之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放宽至34周岁,即1989年9月30日(不含)之后出生。招聘岗位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以《岗位需求表》中要求的年龄为准。
报考成熟型人才岗的,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年龄一般为18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即1978年9月30日(不含)至2006年9月30日(含)期间出生;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年龄放宽至50周岁,即1973年9月30日(不含)之后出生。招聘岗位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以《岗位需求表》中要求的年龄为准。
(二)引进人才资格条件
1.青年人才岗引才条件
(1)需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①取得北京理工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北京师范大学、中国人民大学、中国农业大学、中央民族大学、南开大学、天津大学、吉林大学、东北大学、大连理工大学、西北工业大学、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兰州大学、同济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东南大学、山东大学、中国海洋大学、湖南大学、中南大学、国防科技大学、武汉大学、华中科技大学、四川大学、电子科技大学、重庆大学、中山大学、华南理工大学、厦门大学30所高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须具备“双一流”大学全日制本科学历学位)。
②取得北京大学、清华大学、浙江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复旦大学、南京大学、中国科学技术大学、西安交通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9所高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
(2)要求高等学历教育各阶段均须脱产取得相应全日制学历和学位,应届毕业生学历学位取得时间截止到2025年8月31日(报考市纪委监委、市委统战部岗位人员须在报名截止日前取得相应全日制学历学位)。其他条件的取得时间如无特殊说明均为报名开始日前(不含报名开始日)。
部分岗位根据工作需要,对引才资格条件做了进一步要求或调整,请报考人员仔细阅读公告及《岗位需求表》。
2.成熟型人才岗引才条件
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人员或获得国家级专业比赛奖项的人员,具体要求详见《岗位需求表》。
(三)其他要求
1.报考人员应具备与报考岗位所要求专业一致的学历学位,用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报考。
2.所有引进岗位均不允许使用第二学位、二学位及辅修学位报考。
(四)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2025年9月1日及以后仍在读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本科生和研究生。
2.呼和浩特市区域内在职公务员(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
3.已进入呼和浩特市事业单位人才引进体检或考察环节的人员。
4.定向培养生、委托培养生和网络学院、成人教育学院、民办院校、独立学院毕业生以及在职取得学历学位人员。定向培养生原则上不得报名,但是定向到内蒙古自治区就业,且非定向到具体行业和单位的定向培养生可以报名。
5.公务员和参公人员被辞退或被取消录用未满5年的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