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吉林辽源市教育局直属事业单位人才校园招聘87人公告

2024-10-09 17:02:53阅读:0地区:吉林电脑版

3.每名考生只允许报考一个岗位。考生错报漏报姓名、身份证号、报考单位、报考岗位、学历、学位、所学专业等信息而影响资格审查的,责任自负。

(二)报名资格审查及审查结果查询

报名与资格审查同时进行,审查结果将以电话或邮件形式进行反馈,请报考人员确保电话畅通,并及时关注邮箱。考生须及时关注报名资格审查结果。资格审查通过后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不能修改任何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报名截止时间前可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报名时间截止以后不能更改、补充报名信息,也不能改报其他岗位。

(三)开考比例

本次招聘各岗位均不设开考比例。

(四)注意事项

1.考生只能用二代有效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对使用一代身份证报名的视为无效。

2.考生报名时所填写的专业名称必须与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上的名称完全一致。

3.考生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凡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对恶意报名、扰乱报名秩序或编造虚假信息骗取报名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及聘用资格。

4.请考生关注辽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并确保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畅通(如电话不通,发送短信视为通知送达),以便通知有关事宜,否则责任自负。

四、考试

1.本次招聘考试采取面试的形式进行,面试具体方式、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考生需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原件(2025届毕业生持学生证原件)及《2025年辽源市教育局直属事业单位人才校园招聘报名登记表》参加考试。

3.考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及格线为60分,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成绩不及格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4.拟聘人员按同一岗位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如拟聘岗位出现空缺,视招聘单位需求情况调剂递补。

五、体检与考察

1.考试结束后,在考试成绩达到及格线以上的人员中,按照招聘计划1:1比例从总成绩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参加体检人选。

2.体检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在指定医院进行。

3.体检合格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审核其聘用资格条件。

4.考生在体检、考察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重要病史或违规违纪等导致体检、考察结果不实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公示

1.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辽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2.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七、聘用

1.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聘用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31日。2025届毕业生待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后,再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办理聘用手续时未能如期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及教师资格证书的(以证书印发时间为准),取消聘用资格。

2.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3.本次招聘免收招聘人员报名、考试、体检等相关费用。招聘人员统一纳入全市优秀年轻干部队伍,由市委组织部跟踪管理培养。招聘的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享受《辽源市落实人才政策(3.0版)实施办法》《辽源市硕博人才政策10条》中明确的政策待遇。

八、纪律要求

1.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考试、资格审查、体检、考察、报到的,均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2.资格条件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骗取资格的,均取消聘用资格。对于公开招聘过程中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规违纪行为的认定与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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