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拟聘人员确定及考察公示
人事处对设岗单位提出的推荐人选进行复核,复核通过后推荐人选参加学校组织的综合评议,最终由进人工作领导小组投票确定拟聘人员,并在学校官网对拟聘人员进行考察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五)阅档、政审、体检
学校对拟聘人员进行政审考察和档案审核。政审内容主要包括拟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情况;安排拟聘人员体检,体检标准按照北京市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执行。
(六)审批与聘用
拟聘人员考察公示无异议,政审、体检合格,报校长办公会议审批,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五、聘用待遇
此招聘公告需求岗位聘用人选均为事业编制,聘用后与学校签订《北京市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按照国家、北京市和学校的有关规定落实相应待遇。
六、相关情况说明
(一)根据《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的相关规定,应聘者应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凡在应聘过程中弄虚作假,违反公开招聘纪律,一经发现,取消应聘资格;对已聘用的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由此产生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负责。
(二)应聘人员应按学校规定的时限及要求,配合完成资格审查、体检、聘用意向协议签订及入职报到等工作,因应聘者本人原因,未能按照规定时限和要求完成,影响聘用手续办理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对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参加过非法组织的、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得报考,对已聘用的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由此产生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负责。
(四)请应聘者保持手机通讯畅通,在招聘过程的各阶段将以学校官网通知公告栏或电话、短信形式通知入围人员,未通过者不另行通知,应聘相关材料不予退还。因联系不畅造成无法通知本人的,后果由本人负责。
七、联系方式
关于公开招聘组织程序、招聘政策及进度安排等问题请咨询人事处,联系人:解老师,电话010-80799383,邮箱:rsc@bua.edu.cn。
关于招聘岗位情况咨询请与具体用人部门联系,联系方式详见附件。
本公告的最终解释权归北京农学院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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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北京农学院人事处
2024年10月8日
文章来源:https://rsj.beijing.gov.cn/xxgk/gkzp/202410/t20241008_391190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