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冀人社发〔2011〕9号)文件精神,结合河北工业职业技术大学2024年招聘工作人员计划和岗位空缺情况,拟采取选聘方式招聘工作人员13名。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河北工业职业技术大学始建于1958年,前身是龙烟钢铁公司技术学校。1999年,经教育部批准成为高职院校。2006年,以“优秀”等级通过了高职高专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2008年,被列为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建设单位;2011年,以“优秀”成绩通过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验收;2019年,学校被教育部确认为国家优质高职学校,同年成功入选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是河北省唯一一所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2021年1月26日,经教育部批准成为公办本科层次职业学校。
河北工业职业技术大学是全国党建工作示范高校、全国“三全育人”综合改革试点高校、全国“一站式”学生社区综合管理模式建设试点高校。是全国高校实践育人创新创业基地,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全国创新创业典型经验高校,是全部入选实习管理、教学管理、学生管理50强案例的全国7所高职院校之一。是教育部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河北省首批混合所有制试点院校。
学校位于河北省省会石家庄市,现有红旗、新石、西柏坡三个校区。学校设有材料工程系、智能制造学院、环境与化学工程系、汽车工程系、建筑工程系、计算机技术系、经济贸易系、工商管理系以及马克思主义学院、工业基础教学部、基础课教学部、成人教育部、老年教育部、国际教育学院、互联网学院15个教学单位。学校坚持面向市场、服务发展、促进就业的办学方向,坚定职业教育定位、属性和特色,对接高端产业和产业高端,立足先进制造,坚持钢铁特色,建设服务国家战略、支撑区域发展、促进产业升级的高水平职业技术大学。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在测评、考核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三、选聘条件、岗位、人数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选聘人数和岗位条件
2024年,河北工业职业技术大学拟选聘工作人员13名。硕士研究生年龄18-35周岁(1988年10月8日至2006年10月8日期间出生),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及博士学位的,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1983年10月8日以后出生)。具体要求详见《河北工业职业技术大学2024年第三次选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附件)。其中专业参考教育部《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专业参考目录(试行)》设置。
符合招聘条件的港澳台居民,均可报名应聘相应岗位,需取得祖国大陆承认的学历。
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服务期限的人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在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失信被执行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此外,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四、选聘理由
为落实人才强校战略,打造高水平师资队伍,提升学校学科建设水平,推动学校高质量发展,拟选聘一批硕士优秀人才。
五、选聘范围
国内外相关院校优秀硕士毕业生。
六、选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1.通过河北人社网(https://rst.hebei.gov.cn/)、河北工业职业技术大学网站(http://www.hbcit.edu.cn/)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2.通过有关高校就业处、研究生院等机构发布招聘信息。
3.选派工作人员到有关高校进行现场招聘,当场发布招聘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