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河北工业职业技术大学第二次公开选聘工作人员10名公告

2024-10-09 12:52:21阅读:0地区:河北电脑版

4.通过其他人才招聘网站公布招聘信息,通过筛选简历,确定考察人选。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电子邮箱报名

报名电子邮箱:hbgygkzp@163.com

2.报名时间

自本公告公示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17时止。

3.报名要求:报名者需将以下材料发送至邮箱

(1)个人简历;

(2)已经取得博士毕业证和学位证的,需提供博士毕业证和学位证;

(3)海外留学归国人员需提供毕业证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扫描件。

(4)已完成教学计划规定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24年毕业,但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需出具学校或省、市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和有关证件材料(至2024年12月31日仍不能提供学历(学位)证书(或学信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的,或证书与证明材料不一致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

学校根据岗位条件要求对报名人员信息进行资格审查。凡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取消选聘资格。

(三)测评考核

由河北工业职业技术大学组成面试测评评委会,通过面试方式对应聘者教学能力、适应工作的综合能力、学习工作经历、主持或参与的科研课题、发表的论文论著等情况进行综合测评、考核。

(四)体检、考察、公示

体检工作由河北工业职业技术大学统一组织,体检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的,由河北工业职业技术大学人事处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考察、体检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

经体检、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河北人社网、河北工业职业技术大学网站同时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五)聘用

拟聘人选确定后,招聘单位上报招聘情况报告及拟聘人员相关证件材料,按程序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理相关审批手续。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对于发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政策咨询电话:0311-85239531(河北工业职业技术大学人事处)

监督举报电话:0311-85239599(河北工业职业技术大学纪检处)

0311-66908539(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附件:河北工业职业技术大学2024年第二次选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xlsx

河北工业职业技术大学

2024年10月8日

文章来源:https://rst.hebei.gov.cn/pageWarp?isId=1728379026713zsn&id=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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