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枣庄山亭区公开招录社区工作者简章(20名)

2024-10-09 11:12:55阅读:0地区:山东电脑版

为进一步加强社区专职工作力量,建立一支高素质的社区工作者队伍,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公开招录20名社区工作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录岗位及人数

序号

岗位名称

招聘人数

学历

其他条件要求

1

综合岗位1

9

专科及以上

应届毕业生(含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

2

综合岗位2

10

专科及以上

 

3

综合岗位3

1

专科及以上

面向在山亭区工作满1年以上的网格员,需由工作所在镇街出具证明,并经山亭区委政法委审核认定。

二、招聘人员要求及条件

1.政治素质好,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态度坚决,

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事业心责任感强;

2.热爱社区工作,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从事社会工作、社区建设、基层治理的相关专业知识,善于开展群众工作;

3.品行端正,处事公道,服务意识强,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8年10月15日以后出生);

5.应聘人员须于2024年10月15日前取得招录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毕业时取得高级技工、预备技师(含技师)职业资格的,可分别报考符合条件的岗位;

6.具有枣庄市山亭区户籍,且需在2024年10月8日(含)前取得;

7.具备社会工作者资格的,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8.不能应聘的情形:(1)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能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2)现役军人;(3)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党籍、公职的人员;(4)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5)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招考(聘)主管机关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且不得应聘的人员;(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7)受过党纪、政务处分且在影响期内的人员;(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报名方式、时间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资格初审及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一)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2024年10月15日9:00—2024年10月17日16:00

报名网址:http://www.shanting.gov.cn/(山亭区人民政府网站)

应聘人员登录报名网站,认真阅读招聘简章,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个人应聘信息资料,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时上传照片(1寸近期免冠照片,JPG格式,文件大小不超过30K)、《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PDF)(该报告可通过http//www.chsi.com.cn获得)、海外留学人员将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照片或扫描件,以及身份证正反面、岗位要求的学历证书及户口本(需要上传户主页、索引页、本人页)等扫描件或照片电子版(JPG格式,文件大小不超过100K)。

应聘人员报名时应按照规定流程和时限,尽早完成各环节操作,因“压哨报名”而影响资格初审结果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负责。

(二)网上资格初审

网上资格初审时间:2024年10月15日11:00—2024年10月18日16:00

由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在报名期间查看网上报名情况,根据报名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初审。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对不符合应聘条件的,一经发现并查实,取消应聘资格。应聘人员在资格待审核期内多次登录填报应聘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截止后,不受待审核期限制,可直接进行审核。初审通过,报名信息不能更改。应聘人员不得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没有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可重新修改报名信息。因信息填报不及时、不全面、不准确而导致未通过审核的,责任自负。

(三)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24年10月15日11:00—2024年10月19日16:00

应聘人员可在查询截止时间前登录网站,查询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放弃。根据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笔试考务费每人40元、面试考务费每人70元。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不实行网上缴费,在初审通过后,于2024年10月18日(9:00-11:30;14:00-16:00)将身份证和减免材料的电子版(拍照或扫描)发送至邮箱875214611@qq.com,并拨打电话15318013131进行确认。所需提供的证明材料包括: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凭区民政局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或低保证;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凭区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出具的有关证明。报名结束后,招录岗位报名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相应比例核减招录人数。核减和取消招录计划的情况,在山亭区人民政府网站予以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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