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公示与聘用
1.公示
根据面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经引才领导组办公室审定后,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原发布引才信息的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2.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报经引才领导组办公室研究同意后,按程序批复。拟聘人员填写《山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登记表》,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和试用期满考核制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聘用。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本次招聘的人员,实行最低服务期制度,在5年服务期内(包含试用期)不得办理调离、辞聘等手续(用人单位解除聘用合同的情况除外)。如本人违约,予以解聘,并返还本人已领取政府给予的各类人才补贴补助。
聘用人员聘用后,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持相关材料报到的,取消其相应的资格,并记入诚信档案。
四、领导组织
为推进人才引进工作顺利开展,成立河津市事业单位引进博士研究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承担牵头工作。
五、引才纪律
(一)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政策规定,切实做到公开、公平、公正,择优聘用;
(二)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程序,严肃工作纪律,严守工作秘密,严格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落实回避制度;
(三)应聘人员以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如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或在报名、考试、体检、考察过程中出现作弊等违规违纪行为的,取消其应聘资格;对引才中出现的违规违纪行为,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
六、事项咨询
咨询引进人才政策具体事宜
联系电话:0359-5036549
附件3:诚信承诺书
中共河津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9月29日
原始标题:运城市河津市2024年事业单位引进博士研究生公告
信息来源:https://rsj.taiyuan.gov.cn/tzgg2/20241005/3016596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