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运城市河津市事业单位引进博士研究生公告

2024-10-09 11:13:35阅读:0地区:山西电脑版

  高校自主设置专业、国(境)外学历学位的专业未列入的,由引进人才工作领导组根据主要课程、研究方向等进行认定。

  1.资格初审及结果查询

  报名人员请在提交报考申请1日后,登陆本人报名邮箱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修改报考信息。

  2.资格复审

  应聘人员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报名登记表、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档案存放证明(办理人事代理的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就业服务中心出具档案存放证明材料;已参加工作的需持原单位及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的应聘介绍信)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件的原件、复印件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的,取消该应聘人员参加考试的资格。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3.开考比例

  本次招聘岗位为博士研究生,不受开考比例限制,只要有人报名即可开考,成绩须达到规定的合格线。

  (四)考试

  本次引进博士研究生采取直接面试的方式进行。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全部进入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共2道题,面试时间为10分钟。主要测试应聘者的思维理解、分析应变、语言表达、举止仪表及解决实际问题等能力。

  面试考官共7人,全部由外地市专家担任。参加面试的考生实行封闭式管理,迟到的考生不得参加面试。面试工作全程录音录像。考生面试顺序临时抽签决定。当场打分,当场公布面试成绩。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70分。面试成绩为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的平均分,保留两位小数点(尾数四舍五入)。

  面试结束后,将面试成绩向社会公布。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与考察人员。面试成绩出现并列时,组织加试一场面试,应聘人员的成绩名次按面试加试成绩确定。

  (五)体检和考察

  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市卫健局及用人单位负责此次引进的体检和考察。

  体检和考察对象按照拟引进人数1:1比例确定。

  1.体检

  体检工作由市卫健局安排实施。在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标准执行。

  体检结束后,向社会公布体检结果,体检结论不合格需要复检的,应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同一级别或上一级别的另一家医院进行。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工作领导组提交复检申请,工作领导组应尽快安排考生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负担。对因怀孕不能全部完成体检项目的,按国家相关政策执行。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

  2.考察

  考察由市委组织部统一安排,用人单位组织实施。应聘考生填写《河津市2024年事业单位引进人才考察表》一式三份。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并对应聘者提供的报考信息的真实性和档案进行复审或审核。应届毕业生主要考察应聘者在校期间的学习情况、平时思想政治表现等,原则上以学校毕业鉴定等证明材料为准。已就业的毕业生,可由单位出具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材料。未就业的应聘者由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或社区、村委会出具其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等证明材料。对证明材料有疑义的,用人单位可以电话回访、函件征询或派人到应聘者所在毕业院校、派出所、社区、村委会进行实地调查。不按规定参加考察者,视同放弃资格。

  体检、考察不合格的不得聘用。因个人放弃体检、考察的从报考同一岗位且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仅递补一次。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形成的空缺岗位,不再递补。

分享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