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优化人才发展生态,进一步夯实高质量发展人才支撑,根据工作需要,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面向社会引进博士研究生1名(详见附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对象
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具体要求的,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应往届国(境)内外毕业生。
二、引进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报考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及专业要求;
5.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7.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3年9月29日以后出生)。
(二)不得报名应聘的主要情形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和公职的;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不能报考;
2.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不能报考;
3.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能报考;
4.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期未满的,不得报考;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引才要求的人员,不能报考;
6.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应聘者在报名之后、聘用之前已成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岗位要求的试用期、处分期及证书等的截止时间,除有明确要求外,均为公告发布之日。
三、引进程序
引进工作的主要程序是:发布引进公告、组织报名及资格审查、考试、体检和考察、公示与聘用。
(一)发布引进公告
在河津市人民政府网站(www.sxhj.gov.cn)和山西省人社厅官方网站公开招聘专栏(https://rst.shanxi.gov.cn/ztzl/zpxx/)向社会发布引进公告。引进公告内容包括:引进单位的名称,引进岗位和人数,引进岗位所需条件,以及其它需要说明的事项。
本次引才的各类信息均在河津市人民政府网站发布,不再另行通知。请报名考生密切关注并保持联系方式畅通,如因考生自身原因未能及时获取引才信息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二)组织报名
1.报名方式:网上邮件报名方式。
2.报名时间:2024年10月8日至10月12日
3.报名邮箱:hjsrsjsgg@163.com
应聘者邮件标题格式统一要求为:“2024年博士引进(引进单位)—姓名”。邮件格式错误或所提交材料不全视为报名不成功。
4.报名提交材料
(1)《河津市事业单位引进博士研究生报名登记表》、《诚信承诺书》扫描件(本人手写签名)。
(2)本人身份证扫描件。
(3)本科、硕士和博士阶段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
(4)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和博士阶段课程学习成绩单扫描件。
(5)其它所需材料扫描件。
报名人员必须使用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等。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提供虚假报名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凡因信息填报有误、不全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后果由报名者自负。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包括资格初审和资格复审,工作由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负责。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引才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资格。
报考者的学历学位需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其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资格证书须在公告发布之日前取得。
本次引才专业参照教育部专业分类目录执行。所学专业与岗位要求一致。报名时所填写的专业必须与报考者本人取得高校毕业证书上所载明的专业一致。如毕业学校按照一级学科发放毕业证的,须如实填写毕业证所载一级学科名称,并说明所学具体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