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宣城市市直事业单位选聘工作人员公告

2024-10-09 11:15:51阅读:0地区:安徽电脑版

  3.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在网上进行,由选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时间为10月10日9:00至10月16日16:00。报名人员网上报名并报送报名表后,资格审查人员需在24小时内提出审核意见,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审查的,应在网审时注明理由;对填报信息不全的,应一次性告知缺失内容,并退给报名人员补充;对咨询有关选聘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需做出规范性解答。对只进行网上填报,未报送报名表的,各选聘单位将不予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选聘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报名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选聘单位均可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终止其选聘程序,不再作为选聘人选。

  4.缴费确认

  报名人员报名后至10月16日16:00前可随时登录宣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人事考试专栏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审查的,不得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审查的,在10月16日16:00之前可以改报其他岗位,并将改报后的报名表报所在单位审核后传真至报考单位。选聘单位应在10月16日18:00前完成改报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员应于10月17日17:00前,登录宣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人事考试专栏按规定缴纳笔试费用(45元/人),逾期未缴费的视为自行放弃报名。

  为确保选聘质量,确认报考人数与岗位选聘计划数的比例应不低于3:1,方可开考。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取消或相应核减该岗位选聘计划。被取消选聘岗位的报名人员可于10月18日10:00-16:00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各选聘单位应于10月18日17:00前完成改报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

  5.准考证打印

  完成报名确认后,报名人员应于10月31日至11月1日在宣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人事考试专栏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重点测查用党的创新理论指导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满分均为100分。根据岗位需要,部分岗位进行加试(详见附件岗位表),加试时间、内容、方式另行通知。加试满分为100分,加试成绩与面试成绩按4:6比例合成为面试合成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或面试合成成绩)按照6:4的比例,合成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加试成绩、面试成绩、面试合成成绩、考试综合成绩均按照“四舍五入”规则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1.笔试。笔试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本次考试不指定复习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培训班。

  笔试时间为2024年11月2日(星期六)上午8:30-11:30。考场统一设置在宣城市,地点详见准考证。报名人员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设置笔试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为50分。笔试成绩低于50分的,取消进入面试资格。

  2.面试。面试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通知将在宣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公布。

  面试人选从同岗位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与选聘计划数的比例为3:1。需要加试的岗位,加试、面试人选与选聘计划数的比例为6:1。最后一名如有多名人员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面试、加试人选。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面试前,各选聘单位主管部门须对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材料包括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报名表原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以及选聘岗位所要求其他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等。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出现面试人选缺额的,在规定时间内等额递补。

  设定面试最低分数线为65分,面试低于65分的,取消进入体检和考察资格。另外,实际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岗位计划数的,面试成绩还须达到75分或当天该考场实际参加面试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四)体检和考察

  体检和考察工作由各选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按先体检后考察的顺序进行。各遴选单位根据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考试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序)差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各岗位均差额1人。体检、考察对象缺额的,按考试综合成绩依次等额递补(考试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序),递补共不得超过两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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