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在招聘期间,如不按本公告完成规定招聘步骤(程序)的,视为自动弃权。
(四)在拟聘用人员正式公示前,因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合格、自愿弃权、弄虚作假被取消应聘资格及其他原因出现的岗位空缺,按面试合格人员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等额递补;公示后出现的岗位空缺,不再进行递补。
(五)其他未尽事宜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公告咨询电话:
盘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办公室电话:0427-3552176手机:18342737316
附件:《2024年盘山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信息表》.xlsx
盘山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
2024年10月8日
原始标题:2024年盘山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信息来源:https://rsj.panjin.gov.cn/2024_10/08_09/content-49109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