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缴费确认。应聘人员通过审查后,须于2024年10月11日9:00至10月18日24:00登录网上报名系统缴纳考试费。考试费每科50元,两科合计100元。支付考试费后务必重新登录报名系统确认“缴费成功”即为报名程序结束。未按期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4.网上打印准考证。已缴费的应聘人员,于2024年11月11日9:00至11月13日24:00登录盘山县2024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网站(http://113.249.157.217:46212/examinee/psgz),自行打印准考证、报名登记表,并妥善保管。
(三)注意事项
1.每名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招聘岗位。每个岗位有效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达不到最低开考比例(具体见附件《2024年盘山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信息表》)时,将取消或削减该岗位招聘计划,相关信息在盘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s://rsj.panjin.gov.cn/13277/)公布。报考已取消岗位的考生,可以在规定时间内报考其他符合招聘条件未被取消的岗位。未按规定时间改报的,视为放弃报考。
2.应聘人员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应聘人员填报的信息应真实有效,如发现材料虚假者随时取消其考试和应聘资格。
4.请应聘人员及时报名并缴费,防止后期报名人数过多造成网络拥堵,给报名和缴费带来困难。凡恶意注册报名的,一经查实,将依据国家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六、笔试
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科(一张卷子),满分为100分,笔试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
笔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应聘人员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并必须携带报名时使用的身份证件。监考人员依据应聘人员准考证、身份证件和考场座次表,核验身份,实施监考。考试当天应聘人员无法出具报名时的身份证件但仍坚持要参加考试的,应说明具体缘由,写出承诺书,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核实,方可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确定和成绩查询:笔试结束后,由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对成绩进行汇总分析,确定最低合格分数线,未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者,不得参加资格审查(复审)和面试。
笔试成绩通过盘山县2024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网站(http://113.249.157.217:46212/examinee/psgz)查询,相关公告请应聘人员密切关注盘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s://rsj.panjin.gov.cn/13277/)。
七、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和资格审查(复审)
笔试成绩公布后,根据附件《2024年盘山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信息表》中公布的面试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盘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s://rsj.panjin.gov.cn/13277/)公布。最后一名面试人员的笔试成绩并列者,同时参加面试。
由事业单位主管部门会同用人单位对进入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复审)。主要审查应聘人员提供的《2024年盘山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以及招聘信息中所涉及的资历和其他条件要求的证明材料。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一经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报考岗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随时取消其考试和应聘资格。资格审查时间及相关事宜将在盘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s://rsj.panjin.gov.cn/13277/)公布。未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审查者,视为自动放弃。
八、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采取“四舍五入”方式保留两位小数,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聘用。
面试前,因应聘人员自愿放弃、资格审查不合格或弄虚作假被取消面试资格及其他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将进行递补。递补工作原则上在资格审查结束后的3个工作日内完成。若进入面试人员已公布,递补面试人员来不及公布的,可不再公布,由主管部门会同用人单位向其他进入本岗位面试的应聘人员说明情况。递补后未达到规定面试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