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贵池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办理有关聘用报批手续。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前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应层次的学历、教师资格等证书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对未在招聘单位规定时间内报到上班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在全省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06〕13号)规定,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人员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
新聘教师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1年,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或者在两年内未取得中等职业教育教师资格证或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证的,取消聘用。
五、有关事宜
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对违反考试、聘用工作纪律的考生和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考务安排、考试成绩、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有关信息在贵池区人民政府网站陆续公布。
本公告由池州市贵池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照《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执行。
政策咨询电话:0566-3219827(贵池区教育体育局)
0566-3214807(贵池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考务咨询电话:0566-3214808(贵池区人事考试指导中心)
监督电话:0566-2029030(贵池区纪委监委驻区委组织部纪检组)
上述咨询服务和监督举报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池州市贵池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9月30日
原始标题:2024年池州市技工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信息来源:https://czsrsj.chizhou.gov.cn/News/show/72053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