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聊城莘县公开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公告(146名)

2024-10-08 11:17:12阅读:0地区:山东电脑版

为完善城市基层治理体系,提高城市社区管理水平,按照《山东省社区工作者管理办法(试行)》和《关于完善社区工作者薪酬体系的指导意见(试行)》要求,根据《莘县城市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管理办法(试行)》,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全日制专职从事城市社区党建、治理、服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数量

公开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共计146名,具体招聘岗位数量及岗位条件见附件。

二、报考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二)热爱社区工作,热心为城市居民服务,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政治素质,责任心强,甘于奉献,具备一定的组织、管理、沟通、协调能力,善于开展群众工作,具有为社区居民服务的基本能力和素质;

(三)身体健康,能胜任城市社区工作岗位要求;

(四)具有莘县户籍(限莘县户籍的岗位,落户时间截止公告发布之日);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83年10月31日(含)以后出生);具有国家承认的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符合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实行定向招聘。已享受优惠政策被录用为公务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再享受该优惠政策(需将相关材料发送到邮箱,详见附件2);

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毕业时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含技师)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的分别按照大专、本科毕业生报考符合条件的岗位;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因违法违纪曾受纪律处分、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违纪行为的人员;

3.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的情形;

6.其他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应聘的。

应聘人员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应聘前与签约单位解除协议或经签约单位同意,可以应聘。

三、报名时间和方式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网上公开报名、网上初审、笔试、现场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招聘。

(一)个人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10月31日9:00—11月2日16:00

2.查询时间:2024年10月31日11:00—11月3日16:00

3.报名网站:www.sdsx.gov.cn(莘县人民政府网站)

应聘人员登录报名网站,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招聘单位资格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招聘单位初审通过,报名信息不能更改。2024年11月2日16:00后,单位尚未初审或者初审未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不能再修改、补充报名信息。报名信息提交后,及时查看个人报名系统审核状态,避免错过报名时间。

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

(二)网上初审

初审时间:2024年10月31日11:00—11月3日12:00

莘县公开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领导小组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 (含节假日),及时查看本岗位的网上报名情况,认真进行资格审查,对具备报名资格并符合应聘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并尽快确认初审结果,对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要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失内容,并退回应聘人员补充。

(三)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24年10月31日11:00—11月3日16:00

通过网上资格初审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缴费成功人员及时打印《2024年莘县公开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诚信承诺书》和《2024年莘县公开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报名登记表》(现场资格审查时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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