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滨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开招录城市社区工作者公告(120人)

2024-10-08 11:17:29阅读:0地区:山东电脑版

为适应新时代加强城市社区治理的需要,根据《滨州市社区工作者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精神,结合工作实际,经研究,决定招录城市社区工作者120人,公告如下:

一、招录岗位及人数

城市社区工作者120人。其中,面向2024届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及择业期(国家规定择业期为二年)内未落实过工作单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含2024年1月1日以后毕业且未落实过工作单位的国境外高校毕业生)招录36人;面向开发区有城市社区的街道在职工作人员招录84人(应聘人员网上报名前须经所在街道党工委同意推荐),详见《滨州经济技术开发区2024年社区工作者招录岗位计划表》(附件1)。

二、报名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3.热爱社区工作,具备一定的组织、管理、沟通、协调能力,善于开展社区和群众工作,品行端正,处事公道,服务意识强。

4.具有符合应聘岗位条件的学历;毕业时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含技师)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的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留学回国人员还应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应聘岗位具体要求的学历证书、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书及材料须在2024年10月10日前取得。

5.年龄40周岁以下(1983年10月10日以后出生)。

6.面向开发区有城市社区的街道(杜店街道、沙河街道、里则街道)在职工作人员报名需提供街道党工委同意推荐证明,详见《街道党工委同意推荐证明》(附件2)。

7.具有招录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8.同等条件下,按照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优先录用。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统一招录的在职城市社区工作者,在读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党籍和公职的人员,受党纪政务处分在处分期或影响期未满的、有恶意失信行为被法院纳入失信人员名单尚未撤销的,在各级各类考试中出现违规违纪行为者,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的其他情形人员。其中在读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非应届毕业生也不得用已取得的学历报名考试。

三、报名和资格初审

本次公开招录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一)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2024年10月10日9:00—10月12日17:00

查询时间:2024年10月10日11:00—10月13日16:00

(二)报名方式

应聘人员登录滨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网站(http://www.bzkf.gov.cn)“通知公告—报名入口”,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个人信息资料。应聘人员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填报上传材料时须认真核实,在资格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2024年10月12日17:00后,尚未初审或者初审未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不能再修改、补充报名信息。

应聘人员必须使用本人有效身份证进行报名,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应聘资格。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三)资格初审

初审时间:2024年10月10日11:00—10月13日16:00

审核机构根据报考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对具备报考资格并符合招录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要说明理由;对提交信息不全或错误的,要进行退回让其补全或更正。报考人员在网上提交报考信息后,应在查询时间截止前及时登录报名系统,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

(四)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24年10月10日11:00—10月14日17:00

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为放弃。报名成功后,不再退费。笔试考务费收取标准为每人40元。

四、笔试

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社区建设有关知识,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等基础性知识和综合写作,满分1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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