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宁波市奉化区教育系统面向高校毕业生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

2024-09-25 11:48:47阅读:0地区:浙江电脑版

  硕士研究生岗位专业能力测试成绩和第一轮面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第二轮面试成绩为最终总成绩。在第二轮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第二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签约、体检对象。若第二轮面试成绩相同,以专业能力测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若专业能力测试成绩也相同,以第一轮面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若所有成绩都相同,则另行加试。第一轮面试成绩将于面试结束当天在宁波市奉化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区人力社保局分站、区教育局分站公布,第二轮面试成绩以及签约对象名单当场公布。

  第二轮面试结束后,当场进行签约,届时请考生随带就业协议书参加签约(如高校尚未下发就业协议书,先与相关招聘单位签订有关协议,待高校下发就业协议书后,再进行补签)。签约后无正当理由违约放弃的,记入机关事业单位考试诚信档案库。

  (三)体检与考察

  1.体检标准按《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文件规定执行。体检对象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体检实施前,国家、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2.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考察按《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执行。自愿放弃考察者,须向奉化区教育局提交书面申请。

  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据。考察结论为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淘汰。

  考察实施前,国家、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四)公示与聘用

  1.经上述程序合格者为拟聘人员,名单在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招聘单位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与拟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首次聘期5年(含试用期1年)。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将取消聘用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

  2.在2026年6月30日前未取得本岗位学科所需的教师资格国考笔面试合格证明和普通话等级证书或在2026年12月31日前未取得本岗位学科所需的教师资格证书,解除聘用合同。

  3.拟聘人员现有工作单位的,须按有关规定办理好与原单位终止劳动人事关系手续后予以聘用。拟聘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在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时仍将审核档案资料,若发现拟聘用人员档案资料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递补规定

  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考察对象放弃考察或考察结论为不合格、不能在规定时间提供报考所需相关证明及其他材料、拟聘用人员在聘用通知签发之日前书面提出放弃或因弄虚作假被取消聘用资格的,均在该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递补人员名单在网上公布。拟聘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聘用资格并不再递补。

  七、其他事项

  (一)本次公开招聘的相关招聘信息、实施过程及拟聘人员公示信息等均在宁波市奉化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区人力社保局分站、区教育局分站公布,请报考者注意浏览。报考人员另可关注“奉化教育通”微信公众号。

  (二)本次招聘对象不包括未满服务期的定向培养生。因考试违规违纪行为被各级人事考试机构处罚,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不得报考。

  (三)报考人员在资格审核中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报名的,取消报考资格。

  (四)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中组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下发的《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人社部第30号令)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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