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科研保障。招聘单位将根据上级部门拨付的科研项目经费,配套等额的科研保障经费。
(四)服务保障。符合条件的可根据人才层次和类别发放“宜宾人才绿卡”,提供安居、医疗、交通出行、文化旅游、住房公积金贷款等优惠便捷服务,并为其配偶就业、子女入园入学、创业扶持等提供帮助。
(五)事业保障。具有医学类职业资格证书的教师,在完成学院安排的教育教学、项目科研等工作任务后,可以在附属医院执业。
(六)聘用保障。在学院有岗位空缺并符合相关规定的情况下,经学院研究同意,按原专业技术职称进行聘用。非高等职业学校教师职称序列的人员待入职聘用后,按程序逐步转评转聘为高等职业学校教师职称。
报考时属于宜宾市各级机关事业单位,市、县(区)属国有或国有控股企业,在宜高校在职在编人员的,入编入职后不纳入市级人才引进相关待遇兑现范围。
宜宾医药健康职业学院(筹)人才政策(简介)
类别 | 条件 | 安家补助 | 租房补助(元/月) | 备注 |
一类 | 具有医药类高等院校院系负责人经历的人员,或者具有医学专业的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 | 100万 | 0.2万 | 1.安家补助,在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一次性支付; 2.租房补助,在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5年服务期内,未购自住房前,提供周转住房或租房补助。 |
二类 | 具有国家认可学历学位的医学专业的博士研究生,或者具有医学专业的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 | 80万 | 0.2万 | |
三类 | 具有国家认可学历学位的医学专业的硕士研究生,或者具有国家认可学历学位的博士研究生,或者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 | 35万 | 0.2万 | |
四类 | 具有国家认可学历学位的硕士研究生,或者具有医学专业的中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 | 25万 | 0.2万 |
十、本公告内容由宜宾医药健康职业学院(筹)负责解释
宜宾医药健康职业学院(筹)咨询电话:0831-2023379
附件:
1.宜宾医药健康职业学院(筹)2024年第三次公开考核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表
2.宜宾医药健康职业学院(筹)2024年第三次公开考核招聘高层次人才报考信息表
宜宾医药健康职业学院(筹)
2024年9月23日
原始标题:宜宾医药健康职业学院(筹)2024年第三次公开考核招聘高层次人才的公告
信息来源:https://www.ybrsks.com.cn/#/websitepublicnewsone?newsId=969c4e9b-4df8-4c87-96ca-6e01e38409d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