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村(社区)党组织带头人队伍建设,调动和激发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根据《关于深入开展“四雁工程”的实施方案》(郯发〔2023〕3号)有关要求,经研究,2024年郯城县面向全县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公开招聘乡镇(街道)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
郯城县各乡镇(含郯城街道、新村银杏产业开发区,下同)所辖区域范围内符合条件的在职村(社区)党组织书记。
二、招聘岗位和计划
本次全县计划招聘2名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结束后,对最终确定报名人数达不到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岗位,则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政治思想素质好。
(二)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8年9月以后出生)。
(三)具有高中、中专(含技工院校全日制毕业生)以上学历,须在2024年9月20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及相关证书。
(四)连续任职满5年(2019年9月前任职),且实绩突出、群众公认的在职村(社区)党组织书记。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应聘: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在各级各类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受党纪政务处分在处分期或影响期未满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任职期间所在村(社区)发生重大责任事件或按中央和省有关规定被“一票否决”的;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个人报名、组织推荐的方式进行。
(一)个人报名。符合应聘条件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填写《2024年郯城县面向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公开招聘乡镇(街道)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推荐表》,经所在村(社区)党组织审核同意后,于9月29日下午5:30前报任职村乡镇党委。
报名时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1.二代居民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或有效期内带照片的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正面、背面复印在一张A4纸上);
2.《2024年郯城县面向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公开招聘乡镇(街道)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推荐表》(一式三份);
3.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与报名推荐表同底版的近期1寸正面彩色免冠照片4张(背面须标注姓名)。
应聘人员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否则取消报名资格。
(二)组织推荐。乡镇根据报名情况、人选条件和现实表现,召开党委会议集体研究,择优确定推荐人选,并对推荐人选进行不少于3天的公示。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经核实不影响的,于10月10日下午5:30前将报名材料报县委组织部。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推荐人选进行资格审查,并征求有关部门意见后,对符合条件的人选发放《准考证》并进行公示。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对不符合应聘条件的,一经发现并查实,取消其应聘资格。
组织推荐实行责任追究制,对推荐人选政治素质不过硬、学习工作经历不真实或其他方面不符合条件而推荐报考的,及时取消推荐人员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五、考试内容和方法
考试分为述职和答辩,均采取百分制,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一)述职。脱稿述职,时间每人不超过5分钟,重点考察政治素质、工作思路、工作能力和工作实绩。述职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述职结束后,根据述职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答辩范围人员,答辩人数按1:3比例确定,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答辩范围人员。述职成绩不计入考试总成绩。
(二)答辩。答辩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综合素质,重点考察政治素质和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答辩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答辩结束后,根据答辩成绩,按1:2的比例依次确定考察体检人选。对因放弃应聘资格或被取消应聘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照答辩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述职、答辩成绩和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名单按规定程序向社会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