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聘人员应当先依法解除与原单位的聘用合同,不能在规定期限内解除与原单位聘用合同的,不予聘用。未按规定时间报到并办理聘用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人员资格。
此次公开选调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按照《四川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试行办法》的规定,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试用期(一年)考核不合格人员,解除聘用关系。
八、招聘工作纪律
1.为保证此次公开选调工作顺利进行,维护公开选调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公开选调工作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2.考生应提供真实、准确的个人信息和资料,如有弄虚作假的行为或刻意隐瞒不符合条件的重大事项,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3.严明选调纪律,考生不得托人说情、打招呼,一经发现即取消选调资格。
4.在公开选调的任何环节,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公开选调资格,已经调动的予以解聘,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5.公开选调负责人和从事公开选调工作的人员在办理招聘工作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九、公开选调岗位的具体条件、程序等由绵阳开放大学负责解释。
公开选调咨询电话:
绵阳开放大学:0816-6929002
附件:1.绵阳开放大学2024年公开选调专业技术人员岗位和条件一览表
绵阳开放大学
2024年9月23日
原始标题:绵阳开放大学关于2024年公开选调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信息来源:http://www.myrsks.com.cn/newsDetail/1157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