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本科至最高学历);
(2)教育部学历认证证书;
(3)留学人员回国证明;
(4)出入境记录(国家移民管理局出具);
(5)岗位要求的英语等级证书或符合要求的英语成绩单,若岗位没有要求,可不提供相应的等级证书或成绩单;
(6)个人简历;
(7)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在一页纸上的电子照片;
(8)户口簿首页、户主页和本人页复印在一页纸上的电子照片;若户口在集体户,提交本人页电子照片及集体户首页复印件并加盖户籍管理部门公章的电子照片,或集体户籍管理部门出具并盖章的户口证明的电子照片(写明“姓名、身份证号、户籍在XX集体户”即可);
(9)岗位要求所需资格条件的其他材料。
社会人员材料:
(1)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本科至最高学历);
(2)教师资格证书或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内的其他职业资格证明;
(3)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本科至最高学历);
(4)相关专业证书;
(5)档案在人才中介机构存放的需提供存档证明;
(6)个人简历;
(7)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在同一页;
(8)户口簿首页、户主页和本人页分别复印在一页纸上的电子照片;若户口在集体户,提交本人页电子照片及集体户首页复印件并加盖户籍管理部门公章的电子照片,或集体户籍管理部门出具并盖章的户口证明的电子照片(写明“姓名、身份证号、户籍在XX集体户”即可);
(9)相关工作经历的证明材料(单位介绍信或社保等材料);
(10)岗位要求所需资格条件的其他材料。
上述材料需提交PDF文件,按顺序命名,打包成Zip或Rar格式文件压缩包(压缩包大小不超过10MB),文件压缩包命名格式为“岗位名称-姓名-最高学历”。报名表(Excel文件格式)命名格式为“报名表-岗位名称-姓名-最高学历”,与材料压缩包一同发送至(dssyhrzhaopin@163.com)(文件大小不超过10MB),邮件主题命名格式为“岗位名称-姓名-最高学历”。
2.资格初审
报名人员应保证上传材料的真实性,学校人事部门将依据招聘条件对报名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核,对资格初审合格者将通过邮件通知进入初试环节。在本次招聘提供的岗位中,每位报名人员仅限报考一个岗位,重复报名者将取消本次招聘所有聘用资格。请报考人员切勿选报多个岗位。资格审核工作贯穿招聘全过程,发现不合格者,立即取消应聘资格。
(三)初试(笔试)
初试时间安排及具体要求另行邮件通知,请注意查收邮件。初试成绩实行百分制,合格线为60分。在初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根据初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1:3的比例确定拟进入复试人员(达到或超过约定比例的按照约定比例确定拟进入复试人员;未达到约定比例的按照初试合格人数确定拟进入复试人员)。
(四)复试(试讲/面试)
复试时间安排及具体要求另行通知。复试成绩实行百分制,合格线为60分。复试采取试讲课堂片段的方式进行。
(五)考试总成绩
应聘人员的考试总成绩计算方法为:初试成绩占30%,复试成绩占70%。总成绩合格线为60分。
在总成绩合格人员(初试成绩、复试成绩均合格)中,根据每个岗位招聘人数及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1:1的比例综合确定拟参加考察和体检的人选。
(六)考察与体检
考察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工作能力等方面的综合考察。体检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
未按照规定时限及要求完成体检和考察、以及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七)公示
拟聘用人员在承办校清华大学附属中学官网上公示7个自然日,公示期满后,对无异议人员办理聘用手续。
五、需说明事项
(一)根据《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的相关规定,应聘者应如实提交个人信息,凡在应聘过程中弄虚作假,违反公开招聘纪律者,一经发现,取消应聘资格;对已聘用的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由此产生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