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汕头市南澳县委办公室、南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招聘机关聘用人员公告

2024-09-24 12:03:35阅读:0地区:广东电脑版

  根据《南澳县县直机关聘用人员和事业单位购买服务人员管理办法》(南机编办〔2019〕11号)有关规定,因工作需要,中共南澳县委办公室、南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以下简称南澳县委(县政府)办公室)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机关聘用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机关聘用人员4名(详见《南澳县委(县政府)办公室2024年公开招聘机关聘用人员岗位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包括:

  (一)国家统一招生的2024届普通高校毕业生(非在职)。

  (二)国家统一招生的2022、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非在职);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0月10日期间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且在面试资格复审前完成教育部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上述人员须自毕业证书落款之日起至报名首日时未曾与用人单位建立过人事或劳动关系。

  (三)正在参加或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基层服务项目人员。

  三、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无违法犯罪记录;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热爱本职工作,工作责任心和组织纪律性强;

  5.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6.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即1988年9月26日以后出生);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在读的非应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见习期未满的在编在职(岗)人员;

  2.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他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近两年内,在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

  5.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6.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四、薪酬待遇

  本次聘用人员为机关聘用人员,待遇标准目前按照《关于印发<南澳县县直机关聘用人员和事业单位购买服务人员管理办法>的通知》(南机编办〔2019〕11号)规定执行,并按照汕头市城镇企业职工社会保险制度有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并缴存住房公积金,享受相应待遇。

  五、发布招聘公告

  本次招聘公告通过南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nanao.gov.cn/)及南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务公开网(http://www.nanao.gov.cn/stnarlsbj/gkmlpt/index)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六、报考程序

  (一)报名时间、方式和要求

  1.报名时间:2024年9月26日至2024年10月10日。

  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方式。应聘人员将要求提供的报名表、报名材料扫描件,发送至电子邮箱naxdzb@163.com,报名截止后不再接收报考申请。

  3.报名材料:

  (1)填写《南澳县委(县政府)办公室2024年公开招聘机关聘用人员报名表》(附件2),提供报名表word文档和已粘贴本人照片、本人签名的报名表PDF格式扫描件;

  (2)本人身份证扫描件(需扫描正反面);

  (3)本人户口本扫描件(需扫描户口本首页和本人信息页);

  (4)本人学历学位证书等岗位要求相关证书扫描件;

  (5)本人近期免冠正面半身一寸彩色照片(采用JPG格式);

  (6)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的,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

  4.报名注意事项:

  (1)考生将以上材料(文件命名为:姓名+报名XX岗位资料)发送至电子邮箱naxdzb@163.com。

  (2)2024届国内普通高校毕业生(非在职)须于2024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在境内就读的2024届中外合作办学毕业生(非在职)须于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其他考生须于报名截止日前(即2024年10月10日前)取得相应学历证书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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