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成都市大邑县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100名)

2024-09-24 16:20:12阅读:0地区:四川电脑版

  进入体检人员初次体检不合格或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起七日内申请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由大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进行。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因进入体检人员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按照该招聘岗位已参加面试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如考试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总成绩排序;若笔试总成绩再相同,按《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排序),递补不超过2次。

  九、考察

  体检合格者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对其进行考察。考察工作参照中央组织部《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有关规定进行。考察人选达不到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应当具备的条件或者不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不得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因个人原因导致无法对其进行考察或考察不合格,以及个人自愿放弃出现的空额,按照已参加面试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如考试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总成绩排序;若笔试总成绩再相同,按《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排序),递补不超过2次。

  十、公示

  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在大邑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网址:http://www.day.gov.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在公示期间反映有问题并查证属实、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该拟聘人员的拟聘资格。取消拟聘人员资格或公示后因本人原因自愿放弃出现的空额按照考试总成绩排名顺序递补(如考试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总成绩排序;若笔试总成绩再相同,按《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排序),递补只进行1次。

  十一、聘用及报到

  (一)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由招聘单位经主管部门按程序报送大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后,按照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二)拟聘人员应在招聘单位规定的时限内向单位报到。未经招聘单位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弃权。

  (三)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不合格者予以解聘。

  (四)因逾期未报到和试用期不合格被解聘而产生的岗位缺额不再递补。

  (五)乡镇事业单位通过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在服务期内不得借出或调走。

  十二、纪律和监督

  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35号令)的规定要求开展公招工作,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为保证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监督电话:大邑县纪委监委派驻县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028-88224233。

  报名咨询:028-88280039。

  笔试、资格复审、面试等相关问题咨询:028-88280662。

  十三、本公告由大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十四、特别提示

  公招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在成都人事考试网(https://cdpta.cdrsigc.com)、大邑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网址:http://www.day.gov.cn/)上公布。因应聘人员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考察、递补、聘用的,责任自负。请应聘人员确保联系方式正确、通讯畅通,否则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应聘人员只能选择报考本公告内招聘单位中的一个岗位。同时报考我县和其他部门岗位并缴纳考务费的应聘人员,只能选择《准考证》中的一个岗位在10月26日当天参加笔试,笔试成绩只对当次参加考试的岗位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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