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成都市大邑县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100名)

2024-09-24 16:20:12阅读:0地区:四川电脑版

  所有符合政策性加分条件的原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须提供:①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②服务证书原件及复印件;③网上报名时的《应聘资格审查表》(报名系统打印,请用A4纸竖式打印为1页)。

  符合招聘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须提供: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②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③《退役证》以及《优秀士兵证》、《优秀士官证》、《优秀义务兵证》、《优秀学员证》有关奖励证书(证明)、大学生身份参军入伍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④《应聘资格审查表》1份(报名系统打印,请用A4纸竖式打印为1页)。

  所有办理加分人员须在2024年10月30日(仅限当日,工作时间:09:00-12:00;13:00-17:00)内由本人交大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系电话:028-88280662,地址:大邑县邑新大道192号5楼),并现场签订《应聘人员诚信承诺书》,经审查符合条件的按规定加分。材料不齐或逾期未交材料的,不予受理、责任自负。

  (二)面试及原件核对校验

  进入面试原件核对校验的人员依据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按照3:1的比例,在达到笔试总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在大邑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day.gov.cn/)公布。资格审查原件校验和领取《面试通知书》于笔试总成绩公布3天后进行。

  原件校验时间:见笔试总成绩公示。

  原件校验地点:大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大邑县邑新大道192号)。

  资格审查原件校验须本人持下列材料参加,并签订《应聘人员诚信承诺书》:

  1.本人近期1寸免冠证件照1张;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准考证》和网上报名时的《应聘资格审查表》(报名系统打印,请用A4纸竖式打印为1页);

  3.报考岗位条件要求的学历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各类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和其他证明材料;

  在国外(境外)高校学习的人员须于资格审查原件校验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境外)的学历、学位认证证书。资格审查原件时,留学人员应持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学历、学位参加资格审查。

  报考定向招聘岗位的成都市应征入伍的退役大学生士兵或经组织选派在大邑县服务的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还须提供《退役证》、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大学生身份参军入伍证明材料或大学生志愿者基层项目服务证书及服务协议的原件、复印件各1份。

  原件校验合格者缴纳80元面试考务费,现场领取《面试通知书》。原件校验不合格或逾期未参加面试原件校验的,不能进入面试,由此产生的空额在达到笔试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最低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照该招聘岗位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递补人员(笔试总成绩相同,按《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排序),递补不超过2次。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的时间、地点、方式详见《面试通知书》。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及排名于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通过大邑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网址:http://www.day.gov.cn/)公布。

  同一招聘岗位的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不低于2∶1,达不到上述比例的,相应调减招聘人数。本次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八、体检

  依据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在达到面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如考试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总成绩排序;若笔试总成绩再相同,按《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排序)。

  体检由大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进入体检人员本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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