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成都市大邑县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100名)

2024-09-24 16:20:12阅读:0地区:四川电脑版

  根据国家、省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关规定及《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成人社发〔2021〕26号)要求,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大邑县党员理论教育培训中心等57家事业单位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共100名(详见附件1)。本次公开招聘进入事业单位的为编制内正式工作人员,招聘的工作人员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及相关规定,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请应聘人员登录“大邑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点击首页>政务公开>基本信息公开>机构职能选择单位查看。

  二、招聘对象及范围

  面向全国招聘2024年7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毕业证,且符合《大邑县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附件1)相关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应聘人员须在资格审查原件校验时提供应聘资格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的学历毕业证等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

  三、应聘基本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3.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岗位表》)。其中,报考者本人有效毕业证所载学历和所获专业名称,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历”和“专业条件要求”两栏分别相符;

  4.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委培、定向应届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

  6.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有关回避的规定。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应聘: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党纪处分尚在影响期、政务处分尚未解除的。

  5.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参公人员(截止时间公告发布当日,2024年9月23日)。

  6.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7.2024年8月1日之后未毕业仍然在读的高校生。

  8.有违反其它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四、部分岗位的应聘资格条件

  报考面向从成都市应征入伍的退役大学生士兵或经组织选派在成都市服务的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定向招聘岗位的应聘人员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成都市应征入伍的退役大学生士兵

  应征入伍时取得普通高等教育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或者入伍时普通高等教育在校在读生,且具有两年以上服现役经历并按规定办理了退役手续的退役士兵。退役大学生士兵须于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

  (二)经组织选派在成都市服务的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人员

  1.原成都市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即:“一村(社区)一名大学生计划”、“农村特设教师岗位计划”、“基层卫生机构大学生支医计划”人员和“大学生服务社区就业和社会保障计划”志愿者。

  2.服务成都市乡镇及以下单位,服务期满两年及以上考核合格的四川省委组织部选派的“大学生村干部”和团中央选派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

  3.以上两类人员志愿服务期满且经服务所在区(市)县项目管理部门考核合格(服务期限认定截止时间为2024年9月24日,本次公开招聘报名第一日)。

  五、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9月24日—9月30日)

  1.网上报名:2024年9月24日09:00至9月30日17:00。

  2.网上缴费:2024年9月24日09:00至10月1日17:00。

  3.准考证打印:2024年10月22日至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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