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聘人员笔试、面试和考试总成绩须在阿拉善右旗人民政府网站(https://www.alsyq.gov.cn)、“健康阿右旗”微信公众号发布公告。
(四)体检
体检在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进行,必要时进行复检,结论以复检为准。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负担。应聘人员应严格遵守体检规定和要求,如发现他人替检、弄虚作假、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病史等导致体检结果失真的违纪违规行为,不予聘用,已聘用的予以解聘。
(五)考察
体检合格者列为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由阿拉善右旗卫生健康委员会组织各招聘单位按要求进行考察,须在体检结束后的10日内(含节假日)完成。考察对象须在规定时限内配合完成考察工作,因考察对象不配合而导致考察工作未按时完成的,视为自动放弃。
各招聘单位组成2人以上的考察组。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被考察人员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个人诚信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重点了解被考察人员的政治表现和政治倾向,对政治上不合格的,坚决不予招聘。考察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被考察人员面谈、民主测评等方式进行,根据需要也可以进行延伸考察等,广泛深入地了解情况,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考察不合格的,经阿拉善右旗2024年公立医院公开招聘备案制管理人员工作专班研究确定,可取消其招聘资格。
(六)递补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对资格复审、体检、考察等环节不合格、自愿放弃等各种原因造成岗位缺额的,按照岗位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每个环节只递补一次。经阿拉善右旗2024年公立医院公开招聘备案制管理人员工作专班研究决定招聘人选后,不再进行递补。
(七)公示
拟聘用人员在阿拉善右旗人民政府网站(https://www.alsyq.gov.cn)、“健康阿右旗”微信公众号等平台进行公示,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反映有影响招聘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招聘;对有反映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应聘人员,暂缓招聘,待问题查清后再决定是否招聘。
(八)聘用
拟录用人员经阿拉善右旗人民政府审批通过后,按照管理权限报有关部门办理备案制聘用手续。用人单位与录用人员签订服务期限不低于5年的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在办理聘用审批手续后放弃录用资格或被取消其聘用资格的,记入诚信档案。
(九)待遇
招聘人员按照“备案制管理人员”办理录用手续,不纳入事业编制管理,按照组织权限办理相关备案手续;工资待遇比照阿拉善右旗事业单位同类人员工资标准执行。
(十)其他要求
新招录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根据报考岗位,5年内须考取相关执业医师资格证书或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证,若未在规定时限内取得相关执业资格的予以解聘;新招录人员不能胜任本岗位工作或连续两年考核不合格者于当年予以解聘。
四、相关事宜
1.本次公开招聘各环节通知,均提前通过电话方式通知应聘人员本人。因应聘人员电话号码提供错误或通知三次均无人接听或无法接通者,所造成的不良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2.本公告中的未尽事宜及有关信息,将及时在阿拉善右旗人民政府网站(https://www.alsyq.gov.cn)、“健康阿右旗”微信公众号进行公布,请予关注。本公告由阿拉善右旗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483-6025889(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8:00)
监督电话:
阿拉善右旗纪委监委派驻卫生健康委纪检监察组:0483-6024828
阿拉善右旗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0483-6023871
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8:00
公告附件1:招聘岗位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