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单位按规定制定考察工作方案,明确考察的内容、方法等,对体检合格人员组织考察,常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监督。
五、公示和聘用
招聘单位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在公告发布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报考人员如无正当理由放弃聘用资格的,招聘单位或招聘主管部门可以在名单公示结束后的1年内取消其再次报考本单位或者本部门的资格。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招聘单位为进编人员办理相关手续,签订3年以上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岗位要求的,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服务期内不得调动到其他单位。招聘单位与不进编人员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签订劳动合同。
被聘用的社会在职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聘用)合同或协议的,由本人与原单位按照有关规定自行协商解除关系。报考人员应在招聘单位通知报到后携带相关材料准时报到,逾期视同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因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拟聘用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拟聘人选明确放弃聘用以及其他原因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在该岗位的考核合格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聘用审批完毕后不再递补。
六、咨询与监督
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学位等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招聘单位负责解释。招聘咨询电话如下:
1.常州市中医医院0519-89896983,89896918
2.常州市第三人民医院0519-82009021,82009022
3.常州市妇幼保健院0519-88581822,88581621
4.常州市儿童医院0519-69808055
5.常州市第七人民医院0519-69800515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1:00,下午2:00-4:00
招聘监督电话:0519-85682570,0519-85682579
七、本公告由常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解释。
附件:2024年常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紧缺专业人才(第三批)岗位表
原始标题:2024年常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紧缺专业人才(第三批)公告
信息来源:https://www.changzhou.gov.cn/gi_news/317263009800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