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亳州利辛县面向全县择优选调事业单位公告

2024-09-23 13:15:33阅读:0地区:安徽电脑版

  为加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建设,解决部分县直事业单位空编缺人问题,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决定面向全县择优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计划

  本次择优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共30名,详见职位表。

  二、选调范围

  利辛县范围内符合职位条件要求的在编在岗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含教育、卫生系统工作人员)。

  三、选调条件

  (一)选调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品行端正,勤奋敬业,有较强的工作能力。

  2.具有1年以上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经历(计算时间截至2024年10月8日)。同时,应符合现工作单位的最低年限要求。

  3.历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

  4.年龄35周岁以下(1988年10月8日以后出生)。

  5.具备选调岗位规定的学历(学位)条件。

  6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品行和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有吃苦耐劳精神。

  7.符合选调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此外,报考人员应当遵守有关任职回避的规定。

  四、选调程序

  (一)职位查询

  各选调单位的选调职位、选调计划、职位资格条件等情况详见《2024年利辛县面向全县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计划表》(见附件1)。报考人员可登录利辛县人民政府网查询。整个选调工作中,将及时在利辛县人民政府网上公布有关工作动态与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现场报名

  报名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24年10月8日—12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2)报名地点:利辛县人社局五楼党员活动室(利辛县人力资源大楼五楼,西电梯对面)。

  (3)选调岗位报名人员须提供以下材料:

  ①本人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②本人近期蓝底或红底1寸免冠证件照4张;

  ③符合所报名岗位身份编制考核等限制条件的有关材料(如招考录用、聘用文件,历年年度考核登记表等);

  ④《2024年利辛县面向全县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和考试诚信承诺书》(见附件2用同一张A4纸正、反两面打印),报名表须经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县委编办和县委组织人事部门审核,并加盖公章。

  ⑤符合岗位报考条件的其他材料。

  工作经历证明(见附件3)和中共党员组织关系证明(见附件4)。

  报名时所提供的证件资料,以及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选调条件和所报名选调岗位资格条件要求一致,并真实无误。凡因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与选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给予取消考试、体检、考察、聘用等资格。

  每位报名人员限报1个岗位,并须使用本人同一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

  本次选调考试不收取报名费用。

  2.资格审查

  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

  职位选调计划数与报考人数的比例不低于1:3,方可开考;对少数特殊岗位确实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经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研究批准后可适当降低至1:2比例开考。未达到比例的,取消或核减该职位选调计划数。

  被取消选调职位的报名人员须于10月14日下午2:30-5:30改报其他职位(报名表重新填写,不用再重新报县人事主管部门审核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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