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关于探索开展“乡编村用”工作的通知》(皖编办〔2023〕244号)及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经研究决定,从全区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和在村(社区)工作的大学毕业生中招聘乡镇(街道)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1.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群众公认、注重实绩的原则。
2.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计划
本次面向全区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和在村(社区)工作的大学毕业生招聘乡镇(街道)事业单位工作人员6名。其中,面向村党组织书记招聘4名、社区党组织书记招聘1名、在村(社区)工作的大学毕业生招聘1名(见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在谯城区连续担任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满5年,且目前仍在党组织书记岗位上(工作和任职年限计算截至2024年9月);
2.男性年龄不超过50周岁(1974年9月1日之后出生),女性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9年9月1日之后出生);
3.高中(中专)以上文化程度;
4.任党组织书记期间本人或集体获得过区级以上党委、政府表彰,或本人担任过区级以上“两代表一委员”。
连续在谯城区村(社区)工作满10年、任党组织书记满5年且任职期间本人或集体获得过省级以上表彰(见附件3)或本人担任过省级以上“两代表一委员”的,男性年龄可放宽至55周岁(1969年9月1日之后出生),女性可放宽至50周岁(1974年9月1日之后出生)。
(二)在村(社区)工作的大学毕业生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全日制);
2.目前担任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
3.连续在谯城区村(社区)工作满5年且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9年9月1日之后出生);连续在村(社区)工作满10年的,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84年9月1日之后出生)。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
2.近5年因涉黄涉赌涉毒受到行政处罚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6.近5年有考核不称职或被评为不合格党员的;
7.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
8.其他不宜作为报考对象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发布公告、资格初审、现场报名、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和考察、公示、签约聘用等步骤进行。
(一)发布公告
本次招聘公告通过谯城先锋网(www.qcdj.gov.cn)、亳州市谯城区人民政府网(www.bzqc.gov.cn)发布。
(二)资格初审
全区各乡镇(街道)依据招聘职位资格条件,对本地符合条件的人选进行摸排汇总,形成书面推荐意见,于2024年9月23日前报区委组织部初审。
(三)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为2024年9月24日至9月29日(08:00-12:00,14:30-17:30),逾期不再受理。报名地点设在谯城区选派协调办(谯城区政府南门院内往东)。
报名时需提供如下材料:相关工作经历证明材料、“两代表一委员”证明材料、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历查询二维码验证报告、个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小二寸蓝底免冠照片5张(背后签名)以及《亳州市谯城区从全区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和在村(社区)工作的大学毕业生中招聘乡镇(街道)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本人或集体获得过区级以上党委、政府表彰的,需提供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报名人员不得委托他人代办手续。
为确保新进人员质量,确认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比例达不到3:1的,取消或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