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受聘人员执行最低服务年限(可咨询报考单位),最低服务年限内不得报考或调出县外。
七、其他
1.本次引进有关事项均在平阴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pingyin.gov.cn)首页通知公告栏发布。应聘人员须及时查看,因自身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和聘用的,责任自负。
2.本次引进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3.应聘人员必须保持手机24小时畅通,如更换手机号码请及时致电招聘咨询电话更新登记。未在规定时间内报送有关材料、反馈有关信息的,视为放弃。
4.对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等内容进行咨询的,请与招聘单位联系。
5.其他未尽事宜,按照上级相关规定执行。
6.本公告由平阴县教体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本次招聘发布的简章、岗位汇总表等信息中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别、本基数。
咨询电话:0531-87643002,请在工作日期间(上午8:00-11:30,下午2:40-6:00)拨打咨询电话。
附件:1.2024年济南市工业学校引进优秀人才岗位汇总表.xls
2.2024年济南市工业学校引进优秀人才报名登记表.xlsx
平阴县教体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24年9月19日
原始标题:2024年度平阴县教体事业单位引进优秀人才公告
信息来源:http://www.pingyin.gov.cn/art/2024/9/19/art_15524_482343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