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乌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公立医院用人需求,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立医院总量管理人员69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以下简称《公告》):
一、招聘计划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立医院总量管理专业技术人员69人。其中:乌海市人民医院33人,乌海市中医蒙医医院15人,乌海市妇幼保健院9人,乌海市职业病防治院5人,乌海市精神卫生中心4人,乌海市传染病医院3人。具体岗位及条件见《乌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公立医院2024年公开招聘(临床医师岗、药学岗、运动医学技师岗、康复治疗技师岗)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需具备下列条件:
1.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自觉维护民族团结进步;
(4)品行端正,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5)年龄一般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8年9月19日(不含)至2006年9月19日(含)期间出生的;部分岗位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即1983年9月19日(不含)之后出生的(具体见《岗位表》);
(6)具有报考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8)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9)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2.其他条件
(1)报考有完成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要求岗位的规培生,报到时须提供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若为2024年完成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尚未取得合格证书的,须提供通过国家卫生健康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查询的2024年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结业考核成绩证明,并与同期通过结业考核人员同时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
(2)本次招聘严格落实《关于贯彻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两个同等对待政策的通知”》(国卫办科教发〔2021〕18号)中关于“两个同等对待”的政策。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的,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经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其中,住培合格证书中的培训专业原则上应当与招聘岗位的专业或类别要求一致。被聘用的已具有规培证人员由各用人单位发放相应补贴(具体补贴措施由用人单位制定)。
(3)2024年高校应届毕业生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取得时间截止至2024年7月,其他条件(含岗位表中各项条件)的取得时间,如本公告和《岗位表》无特殊说明,截止日期为2024年9月20日(不含)之前。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在读的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不含2024年7月底前毕业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3.在招考或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4.现役军人;
5.试用期内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6.乌海市各级医疗卫生机构人员总量管理的人员;
7.应聘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所列回避关系岗位的人员;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网络报名
1.报名统一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乌海市人事考试信息网(http://115.28.230.52:8003/html/Default.html)。应聘人员须使用电脑进行报名,不能使用移动端设备进行报名,否则出现无法完成报名等情况,责任自负。
2.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
2024年9月21日9:00—10月8日17:00;
审核时间:
2024年9月23日9:00—10月8日2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