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公示与聘用
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凤台县人民政府网、凤台先锋网公示7天。
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按照规定办理有关聘用报批手续。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招聘单位对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上班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规定,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人员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年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且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乡编村用”人员聘用为乡镇在编人员后,须继续在村(社区)工作不少于5年。同时,从加强基层党建、发展村级经济、发展乡村产业、建设和美乡村、提高农民(居民)收入、强化为民服务、推进基层治理等方面,结合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考核有关规定,构建科学评价指标体系,实行差异化考核,注重考核结果运用,将考核结果与“乡编村用”政策挂钩,对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解聘,取消事业编制人员身份,形成能者上、优者奖、庸者下、劣者汰的用人导向。5年期满后由县级统筹分配。
十二、其他相关事宜
招聘工作严格执行政策,严肃工作纪律,严格考风考纪,县纪委监委部门全程监督,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本次招聘期间,有关动态与信息将在凤台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ft.gov.cn/)、凤台先锋网(https://xfw.ft.gov.cn/)进行公布,请报考人员及时持续关注。
本《公告》由中共凤台县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54-8681865;
监督电话:0554-12388。
附件:
附件1:《2024年凤台县面向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和在村(社区)工作大学毕业生公开招聘乡镇事业编制人员岗位计划表》.xls
附件2:《2024年凤台县面向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和在村(社区)工作大学毕业生公开招聘乡镇事业编制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xlsx
附件3:省级以上表彰项目目录.doc
中共凤台县委组织部中共凤台县委社会工作部
中共凤台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凤台县民政局
凤台县财政局凤台县农业农村局
凤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9月19日
原始标题:2024年凤台县面向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和在村(社区)工作的大学毕业生公开招聘乡镇事业编制人员公告
信息来源:https://www.ft.gov.cn/xwzx/gsgg/814467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