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每位考生的面试时间不超过20分钟。面试总分为100分,成绩四舍五入后保留至小数点后2位,面试结束后现场公布成绩,考生现场确认。
3.如出现面试成绩并列且并列人员累计排名超过录用人数时,对并列人员进行再次面试(当场另行出题)、重新评定面试分数。
4.面试成绩最低控制线为70分。依据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岗位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人选进入体检和考察环节。
5.面试具体时间、地点由永胜县发展和改革局将以电话或短信等方式通知。考生报名后须保持电话畅通,务必按照通知的时间、地点,持身份证原件参加考试。无法联系或未按要求按时到场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四)体检
体检到具有体检资质的县级以上综合公立医院进行。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操作手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规定执行。同时要遵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切实做好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0〕22号)的规定。体检费用由参检人员承担。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提出复检申请。招聘单位在收到复检申请10个工作日内组织申请复检的应聘人员到指定医院进行复检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为孕产妇在孕产期的,经医院确认可以申请延期体检,待生产过后或妊娠终止,按国家相关政策产休假结束一个月内进行体检。
(五)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通过查阅考生档案、听取学校和原工作单位意见等方式,对拟聘用人员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考察。考察结果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六)确定拟聘用人员
根据考试成绩、体检、考察等综合情况,等额确定拟聘用人员。
(七)公示
确定拟聘用人员在丽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对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的问题影响聘用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八)递补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用岗位出现空缺的,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按面试成绩依次递补2次。
1.体检考察放弃或不合格的;
2.拟聘用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3.拟聘用人选放弃聘用的(以本人书面申请为准);
4.未在规定的报到时间内报到的;
5.导致拟聘用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九)聘用
考试、体检、考察、公示等各项工作结束,对已确定的拟聘用人员按程序办理相关手续,并报丽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同意后,按照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
六、纪律及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实行组织监督、群众监督、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如发现在公开招聘工作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可向永胜县纪委监委反映,经调查核实情况属实的,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一)对违反招聘纪律的考生,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
(二)遵守回避规定。工作人员与应试人员有直系血亲关系、夫妻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姻亲关系的,以及有可能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工作人员应实行回避。
(三)违反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一经发现将予以追责和问责。
七、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考试专业目录按照《2024年云南省公务员考试专业目录》执行。
(二)未尽事宜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云人社发〔2016〕182号)文件规定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