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佳木斯市郊区人民法院招聘聘用制公告

2024-09-19 15:01:54阅读:0地区:黑龙江电脑版

  五、公示与聘用

  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经佳木斯市郊区人民法院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五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有举报并经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法院与拟招聘人员依法签订劳动合同。

  六、薪酬待遇

  1.工资待遇。聘用人员工资实行与等级、工作年限、工作绩效相对应的薪酬待遇,实行工资正常增长机制,薪酬由基本工资、岗位津贴、工龄工资和绩效奖金等构成。

  2.社保缴纳。按照相关法律规定,为聘用人员办理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等保险,保险费用按规定落实。

  3.福利待遇。聘用人员聘用期内,享受相关职业待遇,如出差补助等,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享有婚假、产假等法定假期。带薪年休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七、相关事项提醒

  1.涉及招聘基本政策、参考要求以及职位公告中的年龄、学历、其他条件等相关信息的咨询,考生应于工作时间内与郊区法院联系。

  政策咨询电话:0454-6560008

  2.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应认真填写报考的职位、个人姓名、身份证号等重要信息,避免错失考试机会,在应聘期间保持通讯畅通,因考生本人原因错失聘用机会的,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3.在招聘工作中,发现应聘人员弄虚作假的,一经证实,立即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追究相关责任;已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聘用,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本公告由佳木斯市郊区人民法院政治部负责解释。

  附件:佳木斯市郊区人民法院聘用制人员报名表

   

  原始标题:佳木斯市郊区人民法院2024年公开招聘聘用制人员公告

  信息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xQS-9I2h9b8TUOBsKBLHf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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