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皖人社发〔2010〕78号)精神,现就合肥市庐江县2024年下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三)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招聘计划
经核准,合肥市庐江县2024年下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62名工作人员,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合肥市庐江县2024年下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招聘计划(岗位)等信息于9月18日起同时在安徽省人事考试网(www.apta.gov.cn)、庐江县人民政府网(www.lj.gov.cn)同步发布。
三、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大学本科及以上毕业生且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并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敬业精神和品行;
(四)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经历或资格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公开招聘人员岗位表中的“35周岁以下”为“1988年9月1日以后出生”(以有效居民身份证为准,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此类推);工作经历要求,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31日。
岗位条件和要求中“专业”主要依据国家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新旧专业对照表(2012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新旧专业对照表》《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等专业(学科)指导目录设置。
考生所学专业以毕业证书专业为准,不可以凭专业(学业)证书、结业证书、辅修证书、毕业证书上的辅修专业报考。毕业证书上专业后面带括号,只能代表所学内容有所涉及,不能认定为专业(教育部公布的“专业指导目录”中自带括号的除外),考生只能以括号以外的专业名称报考相符合的岗位。
考生须严格按照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填报,如考生所学专业在教育部公布的专业(学科)指导目录中未出现,且招聘岗位专业要求为“XX类”或“一级学科”及类似情形的,可由培养单位提供该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和教学大纲,并证明其相关性。请报考者在报名时主动咨询并介绍情况,在报名的备注栏中注明主要课程、研究方向和学习内容等情况,招聘单位将根据岗位专业需求进行审核。
香港、澳门大学学历,须经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国外学历,要经国家教育部相关部门学历认证;上述人员同时须符合公告规定及岗位要求的报考资格条件。
本次公开招聘部分“限应届毕业生”报考的招聘计划,主要包括以下几种类型的人员:
(1)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的202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
(2)国家统一招生的2022年、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国家规定择业期为二年)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3)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
(4)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或毕业当年入伍,退役后(含复学毕业)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退役士兵。
(5)2024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以及2022年、2023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6)其他按规定可享受应届毕业生相关政策的人员。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人员;
(二)全日制普通高校在读学生;
(三)现役军人;
(四)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