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合肥市肥西县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42名)

2024-09-19 16:50:05阅读:0地区:安徽电脑版

  计算公式:〔(《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2÷1.5〕×0.5+专业测试成绩×0.5。

  各岗位根据招聘计划数和应聘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如最终成绩相同,依次以专业测试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得分高者优先。若考生各科目成绩均相同,则采取加试的方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

  九、体检考察

  体检和考察工作由肥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统一组织实施。

  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体检、考察合格人选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各不超过两次。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在体检环节因孕待检人员,应在产后国家规定的产假结束之日前向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提出补检书面申请,逾期未申请视为自动放弃,不再递补。

  十、公示

  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招聘单位网站和主管部门网站公示7天。

  十一、签约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按照规定将有关材料报送肥西县人社局办理有关聘用报批手续。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未能在2024年12月31日前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应层次的学历、学位等证书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招聘单位对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上班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规定,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人员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聘用人员实行服务期制度,在我县服务期为5年。

  十二、有关事宜

  本《公告》由肥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及考务咨询电话:0551—68841917;

  监督举报电话:0551—68859589;

  招聘单位咨询电话:详见招聘岗位表。

  上述咨询服务和监督举报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请报考人员及时登陆肥西县人民政府网站《人事招考》栏目查询本次公开招聘资格复审、专业测试、体检、考察等后续信息。

  特此公告。

  附件:2024年度合肥市肥西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肥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9月18日

  原始标题:2024年度合肥市肥西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信息来源:http://www.apta.gov.cn/Officer/FAnnouncementDetail/9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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